1.過去分詞壹般描述人,現在分詞壹般描述物:
我對這整件事感到非常厭煩。我開始對整件事感到厭倦了。
這整件事對我來說很無聊。
2.過去分詞和現在分詞有不同的意思:
壹本正在寫的書。壹本寫作用的書。(用於書寫,書寫)
簡短的筆試簡短的筆試(書面的,正式的)
3.壹般來說,動詞只能是不及物動詞,沒有過去分詞形容詞。因為不及物動詞沒有被動形式:
熟睡的嬰兒
妳不能說睡了
這個情況很復雜,樓主需要在日常學習中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