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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古典?什麽叫古典美?

什麽是古典

Classic壹詞在古代文法學家筆下是指第壹流的詩人,從字源上說就是從class衍化出來的。古人說classic,等於今人說 first class,在近代文法學家則是指可以作為典範的作家或作品。因此古代希臘拉丁的文學被稱為classic。我們譯為「古典的」,實際上包括「古代的」與「典雅的」兩個意思。可是從文藝復興以來,所謂古典神、古典的作品,其內容與涵意遠較原意為廣大、具體。茲先引壹段Cecil Gray批評勃拉姆斯的話:“我們很難舉出壹個比勃拉姆斯的思想感情與古典精神距離更遠的作曲家。勃拉姆斯對古典精神的實質抱著完全錯誤的見解,對於如何獲得古典精神這壹點當然也是見解錯誤的。 古典藝術並不古板(原文是austere)。 古典藝術的精神主要是重視感 (sensual), 對事物的外表采取欣然享受的態度。莫劄特在整個音樂史中也許是唯壹真正的古典作家(classicist)。他就是壹個與禁欲主義者截然相反的人。沒有壹位作曲家像他那樣為了聲音而關心聲音的,就是說追求純粹屬於聲音的美。但壹切偉大的古典藝術都是這樣。現在許多自命為崇拜『希臘精神』的人假定能看到當年巴德農神廟的真面目,

染著絢爛色彩的雕像 (註意: 當時希臘建築與雕像都塗彩色,有如佛教的廟宇與神像),

用象牙與黃金鑲嵌的巨神(按:雅典娜女神就是最顯赫的代表作),

或者在酒神慶祝大會的時候置身於雅典,壹定會駭然而走。

然而在勃拉姆斯的交響樂中,我們偏偏不斷的聽到所謂真正『古典的嚴肅』和『對於單純

sensual beauty的輕蔑』。固然他的作品中具備這些優點(或者說特點,原文是

qualities),但這些優點與古典精神正好背道而馳。指第四交響樂中的勃拉姆斯為古典主義者,無異把生活在荒野中的隱士稱為希臘精神的崇拜者。勃拉姆斯的某些特別古板和嚴格的情緒

mood,往往令人想起阿那托·法朗士的名著 “塔伊絲”

(Thais)中的修士。那修士竭力與肉的誘惑做英勇鬥爭,自以為就是與魔鬼鬥爭,殊不知上帝給他肉的誘惑,正是希望他回到壹個更合理的精神狀態中去,過壹種更自然的生活。反之,修士認為虔誠苦修的行為,例如幾天幾夜坐在柱子頂上等等,倒是魔鬼引誘他做的荒唐勾當。勃拉姆斯始終努力壓制自己,不讓自己流露出刺激感官的美,殊不知他所壓制的東西絕對不是魔道而恰是古典精神。」

在此主要牽涉到「感官的」壹詞。近代人與古人(特別是希臘人)對這個名詞所指的境界、觀點大不相同。古希臘人

(還有近代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人)

以為取悅感官是正當的、健康的,因此是人人需要的。欣賞壹幅美麗的圖畫,壹座美麗的雕像或建築物,在他們正如面對著高山大海,春花秋月,呼吸到新鮮空氣,吹拂著清凈海風壹樣身心舒暢,壹樣陶然欲醉,壹樣歡欣鼓舞。自從基督教的禁欲主義深入人心以後,二千年來,除了短時期的例外,壹切取悅感官的東西都被認為是危險的。

(佛教強調色即是空,也是給人同樣的警告、束縛,但禮教畢竟不同於宗教,所以後果不像西方嚴重)。其實真正的危險是在於近代人(從中古時代起已經開始,但到近代換了壹個方向)

身心發展的畸形,而並不在於sensual本身:先有不正常的、庸俗的,以至於危險的刺激感官的心裏要求,才會有這種刺激感官的

(即不正常的、庸俗的、危險的)東西產生。換言之,凡是悅目、悅耳的東西可能是低級的,甚至是危險的;也可能是高尚的有益身心的。關鍵在於維持壹個人的平衡,既不讓肉壓倒靈淪於獸性,也不讓靈壓倒肉老是趨於出神入定,甚至視肉體為贅疣、為不潔。這種偏向只能導人於病態而並不能使人聖潔。只有壹個其大無比的頭腦而四肢萎縮的人,和只知道飲酒食肉,貪歡縱欲、沒有半點文化生活的人同樣是怪物,

同樣對集體有害。避免靈肉任何壹方的過度發展,原是古希臘人的理想。而他們在人類發展史上也正處於壹個平衡的階段,壹切希臘盛期藝術都可證明。那階段為期極短,所以希臘黃金時代的藝術也只限於紀元前五世紀至四世紀。

也許等新的社會制度完全鞏固,人與人間完全出現壹種新關系,思想完全改變,真正享受到「樂生」的生活時候,歷史上會再出現壹次新的更高級的精神平衡。

正因為希臘藝術所追求而實現的是健全的感官享受,所以整個希臘精神所包含的是樂觀主義,所愛好的是健康、自然、活潑、安閑、恬靜、清明、典雅、中庸、條理、秩序、包括孔子所謂“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壹切屬性。後世追求古典精神最成功的藝術家如拉斐爾、如莫劄特。所達到的也就是這些境界。誤解古典精神為古板、嚴厲、純理智的人,實際是中了宗教與禮教的毒,中了禁欲主義與消極悲觀的毒,無形中使古典主義變為壹種清教徒主義,或是迂腐的學究氣,即所謂學院派。真正的古典精神是富有朝氣的、快樂的、天真的、活生生的,像行雲流水壹般自由自在,像清冽的空氣壹般新鮮;學院派卻是枯索的、僵硬的、矯揉造作、空洞無物、停滯不前、純屬形式主義的、死氣沈沈、閉塞不堪的。分不清這種區別,對任何藝術的領會與欣賞都要誤入歧途,更不必說表達或創作了。

不辨明古典精神的實際,自以為走古典路子的藝術家很可能成為迂腐的學院派。不辨明「感官的」壹字在希臘人心目中代表什麽,藝術家也會墮入另外壹個陷阱:小而言是甜俗、平庸;更進壹步便是頹廢,法國十八世紀的壹部份文學與繪畫,英國同時代的文藝,都是這方面的例子。由此可見,藝術家要提防兩個方面:壹是僵死的學院主義,壹是低級趣味的刺激感官。為了防第壹個危險,需要開拓精神視野,保持對事物的新鮮感;為了預防第二個危險,需要不斷培養、更新、提高鑒別力 而兩者都要靠多方面的修養和持續的警惕。而且只有真正純潔的心靈才能保證藝術的純潔。因為我上面忘記提到,純潔也是古典精神的理想之壹。

我以為:古典是壹個偏正詞。它的主要指向,是:典!即:典範的典,典雅的典。當然,典字裏面還有正統主流的意思,經典法則的意思。那麽,壹個典字,它最主要的字義是什麽呢?請看《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280頁左下,典字條之第壹要義是兩個字:標準;什麽標準?是不是時間的標準?當然不是!因為時間不能稱為標準。那又是什麽標準?我以為,對文藝而言那只能是:美學標準。

估計此時壹定有人要立刻為我的提法增加壹個定語,即:古代的美學標準。問題就在這!如果妳把壹個國家、壹個民族、壹種文化的標準鎖定在某壹時代,那妳就錯了!乍看起來,壹個時代或者壹個朝代是有特定的美學特征,各個時代或者多個朝代的美學標準是不壹樣的;但是,對壹個民族國家來說,對壹個三、五千年的民族文化來說,它的美學標準,我以為基本上是恒定的。當然,總有小變,或有量變,其質不變!比如孔孟老莊,妳說變了多少?換言之,古典的意義和作用也就在於對全民族文化心理的哺育與習得,樹立與扶持,激揚與平抑,評價與調整。典,古典,就是根文化!什麽古不古?它始終壹直在我們每壹個中國人的血液中,機體上,頭腦裏,早已達到與生俱來,代代復制的程度!“今之樂猶古之樂也。”在古典的壹以貫之的問題上,孟子的看法是最精彩的表述。

古典美與古典精神

有很多人獻身古典舞,有很多人欣賞古典舞。起因是悅目賞心,所求是感受古典美,主旨在體味其中所蘊含著的古典精神。

這裏想借用壹組比較傳統的評價範疇,就是政治標準與藝術標準。這壹組合雖然未必百分百地合適,但我以為就和“形式與內容”壹樣,都是回避不了也不應該回避的東西。

古典舞之能夠稱“典”,當然要有特定的古典美學標準,即藝術標準,這裏面會包含有很多很多的形式化、風格式因素。古典舞之能夠稱“典”,當然有它特定的古典精神,即政治標準。這裏面包含有各種各樣的理念性、指向性成分。只有這兩上標準的有機結合,才能構成比較完美的古典舞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