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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價值?

(壹)不同語境中的價值概念

在不同的語境中,人們所用的“價值”概念具有不同的內涵。

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中,價值是指“商品中凝結的壹般人類勞動”。據此,不同的商品得以交換。在科學研究的方法討論中,人們常常將“價值”與“事實”、“價值研究”和“實證研究”相對應。在這壹語境中,價值相當於人作為主體的主觀性或者價值取向,包括人的主觀好惡、希冀、理想及其追求等等。有人甚至認為,只有實證研究才是“研究”,而“價值研究”只是發表個人的“意見”。在日常生活中,價值的重要內涵是功用,相當於經濟學中的“使用價值”。當人們說某事物或某做法沒有價值時,實際上指的是該事物在功利上失去或沒有功用。日常生活意義上的價值概念在理解或使用上範圍較窄,往往將價值同它的同質範疇如道德、審美等等並列使用。同時由於日常生活中價值被理解為使用價值,所以人們常常將價值與價值物等同。故壹些人認為價值就是車子、房子和票子等等。

不同語境中價值概念的不同,需要壹個哲學意義上的“價值壹般”加以統攝。那麽,如何理解作為“價值壹般”的價值概念的哲學內涵呢?

(二)價值概念的哲學內涵

作為價值壹般的價值與日常生活其他領域所使用的價值概念相較,基本區別有二。

首先,哲學意義上的價值具有抽象性或概括性。它是對價值理解進行最高抽象的結果,它是對所有具體價值如功利價值、道德價值、審美價值、神聖價值等等的***同概括。與我們提到的科學研究方法和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價值概念相比,作為“價值壹般”的價值概念特征是它的全面性與概括性。就是說它不僅關系到人的價值取向、價值理想和價值追求,也涉及價值存在的基本屬性、不同形態,涉及價值範疇的所有方面。

其次,哲學意義上的價值具有超越性或理想性。

社會學家11?維坦依曾經指出:“哲學中的價值概念不同於政治經濟學中類似的概念的地方在於,它有另外的起源。如果說在政治經濟學中價值、價格同是勞動的產物,那麽哲學中的價值則趨向未來,具有達到任何目的的意思,因而仿佛與現實相脫離。”“什麽是價值的起源?就是相關性、意義、應該、理想、目的、感情意識、前景、意向、追求、絕對命令、人的自由、未來”,“在價值王國裏發生的經常性的運動和變化,要求人的積極幹預,要求人的行動有利於從價值的實現”。

哲學意義上價值概念的概括性只是其與其他價值理解在外延上的區別;而“超越性”則是哲學的價值概念與日常生活中非價值範疇相區別的核心與靈魂。價值生活與價值研究中價值範疇所反映的最核心題因而也在於價值判斷、價值選擇與價值追求。

理解價值概念的上述內涵還有壹個重要的角度,那就是價值概念的界定。

在我國理論界,價值界定的模式大體有四——“實體說”、“屬性說”、“關系說”和“意義說”。

所謂“實體說”的基本意思是將價值等同於價值物本身;

所謂“屬性說”是認為價值事物的某種屬性,最主要的是事物的“有用性”。這兩種定義的優點是較為感性直觀的,也反映了價值概念的客觀性。但是這兩個界定的缺點也是十分明顯的。壹是界定本身無法真實地解釋價值存在的實質;二是它在反映價值客觀性的同時卻無法面對價值的本質屬性——價值的主觀性與超越性。

“關系說”則是以人的主體需要為紐帶說明價值的壹種價值界定方式。它將價值的客觀性與主觀性有機地結合起來加以說明,應當說已經避免了“實體說”、“屬性說”的粗俗與片面。但是有兩個主要的理由說明“關系說”的局限性。第壹,“關系說”“遠離人們的日常經驗,把最現實的價值抽象化了”。雖然價值無法脫離主體和客體的關系,但在經驗中,我們卻又很難將價值僅僅看作是壹種關系,而不是壹種獨立存在的範疇。就是說,即使某壹主體與客體的直接聯系不存在,該事物的客觀“價值”仍然存在。第二,從邏輯上說,“關系說”也是不周延的。“關系說在說明壹種手段價值時顯得遊刃有余,而在說明壹種目的價值時就顯得力不從心。”這主要是因為“關系說”對價值的說明基本建立在主體需要的基礎上——而需要又往往被理解為人的基本需要。比如壹個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甚至喪失了生活能力的人有無存在的價值?著眼於人類需要的關系說就很難作正面或直接的肯定性解釋。此外,實際上價值的存在有兩種形態,壹種是靜態的價值,如前所述,即使某壹個體的主觀需要與客觀事物沒有現實的聯系,該事物的客觀價值仍然存在;另壹種是價值的動態存在,即主體的價值取向和價值追求等等。“關系說”不能較好地說明前者,更不能很好地說明後者。就是說“關系說”不能很好地說明價值的動態存在。

“意義說”認為:價值就是事物向主體呈現的意義。我們認為,較好地界定價值範疇的只能是價值界定上的“意義說”。

首先,“意義說”是壹種揚棄了前三種界定的界定。在“意義說”中,壹個事物的價值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作為主體的個體是否直接感受到或者承認事物的某種意義,這壹事物的意義都是可以客觀存在的。所以它繼承了“實體說”和“屬性說”的優點。同時“意義”本身又提醒我們,它只有在主客體關系中才以有存在。壹個事物的意義既是客觀的,又是主觀的,我們能否發現意義,我們能夠在何種程度上發現和評價壹處事物的意義,又完全取決於價值主體。所以它吸收了“關系說”對“實體說”和“屬性說”的純客觀性界定的批判。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壹點,“意義說”能夠在較為充分地說明手段價值時,也能夠較好地凸現目的價值的存在;在肯定價值客觀性的同時,最充分地揭示、肯定價值所富有的主觀性或主體色彩——“相關性、意義、應該、理想、目的、感情意識、前景、意向、追求、絕對命令、人的自由、未來”等等。沒有動態的價值,就沒有靜態的價值。沒有價值取向和價值追求,整個價值系統就是沒有生命的東西,就不能成其為價值。“意義說”的最大優勢就在於它既以有較好地解釋靜態的價值存在,又能較為充分地體現主體的價值追求。人們的價值追求就是對意義的求索。也正是從意義說的角度,我們才能夠充分地解釋教育中的價值存在、價值問題和價值追求,真正從價值的角度看待教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