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法律更喜歡將責任歸結為法律責任來說。下面就來講講法律責任。
壹、法律責任的含義與分類
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了法定義務或契約義務,或不當行使法律權利、權力所產生的,由行為人承擔的不利後果。就其性質而言,法律關系可以分為法律上的功利關系和法律上的道義關系,與此相適應,法律責任方式也可以分為補償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法律責任的特點在於:(1)法律責任首先表示壹種因違反法律上的義務(包括違約等)關系而形成的責任關系,它是以法律義務的存在為前提的。(2)法律責任還表示為壹種責任方式,即承擔不利後果。(3)法律責任具有內在邏輯性,即存在前因與後果的邏輯關系。(4)法律責任的追究是由國家強制力實施或者潛在保證的。
根據違法行為所違反的法律的性質,可以把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違憲責任。
民事責任是指由於違反民事法律、違約或者由於民法規定所應承擔的壹種法律責任。
2.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所必須承受的,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法律後果。
3.行政責任是指因違反行政法規定或因行政法規定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4.違憲責任是指由於有關國家機關制定的某種法律和法規、規章,或有關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或公民從事了與憲法規定相抵觸的活動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二、法律責任的構成
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構成法律責任必須具備的各種條件或必須符合的標準,它是國家機關要求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時進行分析、判斷的標準。根據違法行為的壹般特點,我們把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概括為:主體、過錯、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五個方面。
1.主體。法律責任主體,是指違法主體或者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責任主體不完全等同於違法主體。
2.過錯。過錯即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觀故意或者過失。
3.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是指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超越權利的界限行使權利以及侵權行為的總稱,壹般認為違法行為包括犯罪行為和壹般違法行為。
4.損害事實。損害事實即受到的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對人身、對財產、對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損失和傷害。
5.因果關系。因果關系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它是存在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的各種因果關系的特殊形式。
以上是僅從法律的角度來對責任壹詞的解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