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的慣用語是:審時度勢,審時度勢,審時度勢,審時度面。2.註音是ㄕㄣˇㄆㄢㄓㄤˇ.3.詞類是名詞。4:拼音是,shěNPànzh?ng。5:結構是,審(上下結構)判(左右結構)長(單結構)。
審判長的具體解釋是什麽?我們將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為您介紹:
壹、文字說明點擊此處查看計劃詳情。
法庭主持合議庭審判的人。院長或者庭長參加案件審理時,應當親自擔任審判長。如果他們不參與,他們將指定壹名法官作為法官。
二、引文解釋
法庭主持人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院長或者庭長參加案件審理時,應當親自擔任審判長。如果他們不參與,他們將指定壹名法官作為法官。
三、民族語言詞典
法院開庭時,以壹人為審判長進行審判。通常由總統擔任,他有權在法庭上指揮和維持秩序。
第四,網絡口譯
審判長是法院合議庭審理案件時,負責組織審判活動的法官。比如開庭時,審判長會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當事人權利,主持訊問,宣布辯論終結;訴訟參與人違反法庭秩序的,審判長應當警告其停止。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退場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我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定,合議庭由院長或者庭長指定的法官主持。庭長或庭長參與案件審理時,自己擔任審判長。審判長不是壹個固定的頭銜,而是在審理案件時臨時任命或擔任。
關於審判長的話
從差距判斷,博學審問,從水火判斷,謹慎從事明法審判,從形勢判斷,從布衣判斷,從天元謹慎行為判斷,從雲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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