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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問題!

第12課 大壹統的漢朝

壹、文景之治

1.西漢初年的社會狀況

三、東漢的統治

●活動與探究

短劇:“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目標:讓學生真正理解漢武帝采納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

表演者:漢武帝、儒、道、法各壹代表。

步驟壹:漢武帝上臺,表述西漢當時面臨的新危機以及為怎樣才能克服危機愁眉不展。

步驟二:法、道兩代表人物先後上臺表明自己的主張,漢武帝舉棋不定。

步驟三:儒家代表人物上臺闡述自己的治國思想(註意:是新儒學的思想)。漢武帝點頭稱是,雙眉逐

漸舒展。

步驟四:漢武帝說明選擇儒家思想作為治國指導思想的理由,並發布“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命令。

●備課資料

壹、西漢初年面臨的社會問題和封建秩序的恢復

西漢建立之初,面臨著社會混亂、經濟雕敝和邊境不寧三大社會問題。當時,壹些異姓王割地稱雄,對

國家統壹和中央集權構成了威脅。大量編戶農民變成了脫離什伍控制的流亡者。“戶口可得而數者,十

載二三”。(《漢書·功臣表》)谷物缺乏,糧價昂貴,滎陽、關中壹帶,“斛米竟值萬錢”。(《史

記·平準書》)朝廷財政緊張,“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漢書·食貨誌》)匈奴

不斷南下侵擾,威脅著西漢的安寧。為擺脫這種內憂外患的困境,尋求長治久安之策。劉邦首先讓臣下

對秦亡教訓進行了總結。其中,士人陸賈寫的秦朝以及前朝歷代興亡的經驗教訓的文章,得到劉邦的賞

識。陸賈根據黃老學說,結合當時的實際情況,***寫出12篇論文。他認為:“秦非不欲為治,然失之者

乃舉措暴眾,而用刑太極故也”。論文中強調:“事逾繁,天下逾亂;法逾滋,而奸逾熾;兵馬益設而

敵人逾多。”因而他主張不可“極武”,不能“用刑太極”,而要“文、武並用”,即所謂“無為而治

”。(《新語·無為》)這12篇論文合為壹書,劉邦賜名《新語》,作為漢初制定各項政策的理論依據

楚漢戰爭期間,劉邦為集中兵力擊潰項羽,不得不封韓信、彭越等人為王,以換取他們同心攻楚。劉邦

先後封的異姓王有:楚王韓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韓王信、燕王臧荼、趙王張敖、長沙王吳芮,

計七王。公元前202年,燕王臧荼反叛,擊破被擒,劉邦另立盧綰為燕王。這些異姓王占地甚廣,握有重

兵,嚴重破壞了西漢的統壹穩定的局面。於是,劉邦在立國後不久,就開始了翦除異姓王的鬥爭。異姓

王中勢力最大的是楚王韓信。公元前201年,劉邦佯稱巡遊雲夢(洞庭湖壹帶)命諸侯於陳會合,乘韓信

前往朝拜之機,將其擒歸洛陽,削為淮陰侯。壹年後,趙王張敖被廢。又三年,斬韓信於長樂宮鐘室,

罪名是與趙相陳豨串通謀反。不久,殺彭越,誅三族,以彭越醢(hǎi)遍賜諸王。英布疑禍及身,起兵

反叛,兵敗被殺。劉邦又除掉其他幾個異姓王 ,只剩下了地少力弱的長沙王吳芮。與此同時,劉邦又認

為秦之短命是因沒有分封。遂大封同姓子弟為王。並“刑白馬而盟”,立誓:“非劉氏而王者,天下***

擊之。”(《史記·呂太後本紀》)

除此之外,西漢王朝建立之後,劉邦認為過去的“約法三章”已不足以禦奸,乃令蕭何制定《漢律》。

蕭何在秦《六律》的基礎上,廢除了秦法中壹些酷律,增加了《興律》《戶律》《廄律》三章,***為《

九章》,稱《九章律》。後叔孫通又補充《九章律》,作傍章18篇。又用叔孫通制朝儀,確立了統治階

級內部的上下尊卑。封建統治秩序逐步恢復。

恢復經濟、發展農業生產是西漢初年的又壹大舉措。漢初,劉邦下令,招撫流亡,恢復故爵和田宅,使

流亡歸來的地主和自耕農重新獲得喪失的爵位、田宅。並下令軍隊復員生產,為增加農業勞動力,劉邦

下令解放因生活困難而賣身為奴的人,給予平民身份,鼓勵其回鄉生產。再壹就是輕商抑商,穩定物價

,安定社會秩序。劉邦規定,商賈及其子孫不得為官;商賈不得擁有土地;商賈不得衣絲乘車。商賈納

稅是壹般平民的兩倍等。這在當時都起了壹定積極作用。

二、漢文帝霸陵

霸陵:“文景之治”開創者劉恒的陵墓。劉恒為劉邦第三子。太尉周勃、丞相陳平平定諸呂叛亂後,有

鑒於後戚幹政的教訓,特迎立後家孱弱的薄姬之子為帝。古代帝王陵寢布局多遵昭穆制度。即父為昭,

子為穆,孫復為昭,昭東穆西,順序排列。惠帝和文帝同為高祖之子,惠帝已葬長陵之右,所以文帝在

營壽陵時,只得另辟墓地。所建霸陵位於今西安東郊灞橋區毛四鄉楊家屹?NFDDF?村,在漢都長安東南

50裏的白鹿原上。白鹿原夾灞、浐二水之間,其東北隅有壹突兀的三角峰,名為“鳳凰咀”。斬原為冢

,鑿崔為墓,修成了我國歷史上第壹座依山鑿六為玄宮的帝陵。因在灞河西岸,“就其水名,因以為陵

號”,霸陵陵園史稱“盛德園”,周圍二百丈,陵內廣種柏樹,並築有寢殿、便殿等建築群。垣墻正中

辟有高大門闕。霸陵北面,建有“孝文廟”。為了節儉和防止日後被人盜掘,文帝特下令“置霸陵皆以

瓦器,不得以金銀為飾”。然而到晉湣帝時,便被大規模盜發。霸陵東南十裏還有孝文竇皇後陵。霸陵

南9裏處還有文帝之母薄太後的南陵。

——何本方、嶽慶平主編《中國宮廷知識詞典》

三、漢武帝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

1.削弱地方割據勢力,加強中央集中統壹

頒布“推恩令”和《左官律》。前127年,漢武帝采納主父偃的建議,頒行“推恩令”:諸侯王死後,除

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分割王國的壹部分土地為列侯,列侯歸郡守統轄。這樣,既可以把王國

的地盤化大為小,以分散其勢力,“大國不過十余城,小侯不過數十裏”;又可使這些受封子弟“聯恩

盡孝”。列侯們“人人喜得所願”,擁護中央,進壹步加強了中央政權。同時,又借淮南王劉安和衡山

王劉賜陰謀叛亂之機,下令逮捕二王。二王畏罪自殺,牽連被殺的列侯、官吏、賓客數萬人。武帝由此

制定《左官律》和《附益之法》,前者指令王國官為“左官”,以示歧視,後者限制七人與諸侯王交遊

。不許諸侯王招納賓客。又采用酎金奪爵等方式廢掉了壹些侯國。終漢武帝之世,漢初封侯的143人中,

只剩5侯;武帝因功封侯的75人中,失侯的68人;推恩封侯的175人中,失侯的113人。至此,漢初分封所

形成的割據勢力問題,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其次,重用酷吏,打擊地方豪強。漢武帝在削弱諸侯王和列侯的同時,對稱霸壹方,妨礙政令的統壹的

地方豪強進行打擊,下令把他們遷往關中,就近監視,以達到“內實京師,外銷奸滑”“不誅而害除”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的目的。

2.改革改政體制,加強皇權

主要有設立“中朝制”借此削弱相權;設置十三州部刺史,借此抑制地方豪強勢力,加強中央對地方官

吏的控制;建立侍從軍和禁衛軍,加強皇帝保衛和軍事防禦;實行察舉制,用考察加舉薦的方式選拔官

員。

3.改革財政,加強中央政權

統壹貨幣,把鑄錢權收歸中央,鑄造五銖錢作為國家統壹的法定貨幣;專營鹽鐵和均輸平準法。鹽鐵官

營和調劑運輸,平抑物價對穩定經濟起了重要作用;箕緡和告緡,打擊富商大賈,加強中央集權。

4.獨尊儒術,實行文化專制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漢武帝繼位後,接受董仲舒的建議:“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

其道,勿使並進”,(《漢書·董仲舒傳》)即“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從此,經過董仲舒改造的儒

家思想,成為統治思想。儒家公羊學派的董仲舒以儒家思想為主,雜以陰陽五行及法家某些思想成分,

發展為客觀唯心主義思想體系的新儒學。董仲舒的思想,為漢武帝加強中央集權提供了理論根據。董仲

舒還積極鼓吹尊天就必須尊王,為封建皇權披上了“君權神授”的外衣。董仲舒主張“以教化為大務”

,又主張“正法度之宜”,其實質是“外儒內法”。董仲舒提倡“三綱五常”,強調治國要“德刑並用

”。因而為武帝所稱道,詔行全國。這種王道、霸道雜用的統治思想,壹直為此後歷代封建統治者所奉

行。

為了按照儒家思想培養統治人才,漢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議:“興太學,置名師,以養天下之士。”(

《漢書·董仲舒傳》)於是,在中央設太學,置五經博士官,授儒家經典。此外,還在郡國興辦學校,

亦以“五經”作為教材教授學生。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興辦太學和郡國學校,是漢武帝在思想文化領域為加強中央集權而采取的重大

措施。

——王士立主編《中國古代史》,有刪節

四、董仲舒及其主要思想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廣川(今河北棗強廣川鎮)人,少年好學,三年不窺園。漢武帝舉賢良

文學之士,被選首列。此後,他多次上書,對策,進而撰述,講學,根據西漢中期的政治需要,重新解

釋儒家經典,形成了壹套以“天人感應”為核心的新儒學。他著有《春秋繁露》壹書。他的思想主要為

:(壹)“天人感應論”。董仲舒認為天是有意誌的。天的意誌賦與人間的君主,叫“人副天數”,即

“天人合壹”;強調自然和社會的壹切變化都是天意的體現,“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

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漢書·董仲舒傳》)從而把儒

家的“天人合壹”說發展為“天人感應”論。董仲舒的“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的思想,為

“君權神授”找到了理論依據。(二)他主張“大壹統”。董仲舒宣稱“大壹統”之說是“天地之常經

,古今之通誼(義)也”, 要在維護國家的統壹和加強皇權。他說:“君人者,國之元也”,君主與臣

民是幹與支、本與末、陽與陰的關系,必須“強幹弱枝,大本小末,陽主陰次”。(註:以上材料均出

自《春秋繁露》)(三)提出“三綱五常”的倫理道德準則。“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

妻綱”,並認為“王道之三綱,可求之於天”;“五常”,即“仁、義、禮、智、信”,認為“五常”

在統治階級內部可用來調整三綱。三綱,加上有意誌的天,封建的政權、族權、神權、夫權這四種權力

,就成為我國封建社會綱常名教的理論基礎。(四)“德刑並用”董仲舒向漢武帝建議,要把“以德為

主,以刑為輔”作為治國治民的手段。(五)“更化”觀點。董仲舒堅持“天不變,道亦不變”的形而

上學的宇宙觀,以此來論證封建制度的永恒性和合理性。同時,他也承認改朝換代是正常的,是天意的

補偏救弊。認為秦是亂世,漢必然興,繼起的朝代必須改弦更張,要改正朔,易服色、定制度,以新的

改革代替舊政,這樣,才能“善治”。他稱之為“更化”。漢武帝的許多改革措施,就是根據他的理論

和建議而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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