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癥性身份識別障礙[多種人格障礙]
[診斷標準]
1 符合癔癥診斷標準;以自我身份識別障礙為主,喪失自我同壹感,有雙重人格或多重人格;
2 對周圍環境缺乏覺察,周圍意識狹窄或對外界刺激異乎尋常的註意狹窄和選擇性註意,並與病人改變了的身份相聯系;
3 上述癥狀必須是非己所欲,發生在宗教或文化背景認可情境中的類似狀態之外或系其延伸;
4 無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癥狀;
5 排除分裂癥用其相關障礙、情感性精神障礙
精神分裂癥
[癥狀標準]
至少有下列2項並非繼發於意識障礙、智能障礙、情感高漲或低落,單純型分裂癥加規定:
1 反復出現的言語性幻聽;
2 明顯的思維松弛、思維破裂、言語不連貫,或思維貧乏或思維內容貧乏;
3 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維中斷,或強制性思維;
4 被動、被控制,或被洞悉體驗;
5 原發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覺,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謬的妄想;
6 思維邏輯倒錯、病理性象征性思維,或語詞新作;
7 情感倒錯,或明顯的情感淡漠;
8 緊張綜合征、怪異行為,或愚蠢行為;
9 明顯的意誌減退或缺乏。
[嚴重標準] 自知力障礙,並有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或無法進行有效交談。
[病程標準]
1 符合病癥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持續1個月,單純型另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