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儒家思想的當代價值?
歷史儒學是積極的,當代儒學是有害的。儒家思想有糟粕,更有精華;儒家對中國封建時代的輝煌和封建時代的腐朽不負責任;今天中國的種種弊端都是因為儒家傳統的中斷和西方文明的入侵。我的觀點是,歷史和現實只有壹個儒家,成功也是它,失敗也是它。這來自於我的科學價值理論:世界上沒有抽象的、絕對的“善”。“好”勝過人參,是治病,也是修死。關鍵要看相關對象和條件。儒家思想是孔子為了維護封建宗法專制而創造的政治思想體系,具有很強的實踐性。所以回溯歷史,它代表了人類的先進文化,壹直到17和18世紀,比西方文化輝煌文明得多。這是我對儒家的歷史評價。附呈的是我論文的另壹部分,其中包含了詳細的闡述。請給我妳的建議。我經常揭露哥哥說的現代西方文明“邪惡”的壹面。當我和自由派朋友交談時,我提到西方人在告訴中國今天該做什麽時,經常忘記他們更醜陋的人權記錄。西方工業化初期,道德淪喪確實是鐵的事實,讀過雨果的人都記憶猶新;但在今天,發達國家的精神文明也是客觀存在的,凡是在國外經歷過的,無不為之動容。基督教倫理強調“博愛(愛鄰)”和“平等”,而不是“親吻”和“低劣”,這是他們形成現代社會道德和商業倫理的重要倫理基礎。因此,西方道德不能等同於壹般意義上的儒家倫理。中國當前的道德問題在於價值失範和價值沖突。其中儒家倫理確實起到了擾亂和消解法治和社會道德的負面作用。這不是我主觀臆斷,而是客觀事實。單純用“貪官”這個概念,並不能揭示中國腐敗的特點。當我們熱情地給朋友,委托他們“辦事”的時候,客觀上也在助長腐敗的滋生。我給孩子轉學的時候,送了他壹份禮物。雖然對方不是貪官,我主觀上也不想“行賄”,但性質是壹樣的。憑“面子”做事,按人情規律“交易”,足以解構壹切正義和法律,與工業文明和商業臭屁無關。看看當今學術界。不“管好”“照顧好”評委,妳有門嗎?大學辦什麽“點”,不就是跑來送禮的嗎?在這些“顯而易見的規則”面前,官員(法官)的清廉與否,只看他是否收受禮金、不做事,而不看他是否“無動於衷”。大軍哥親自經營壹家私人咨詢機構,知識淵博,見多識廣,對這個不陌生!所以,今天的中國人大多是玩世不恭的“合作者”:宴會前半段,大家都在罵貪官;宴會後半段,大家都在搞“腐敗”。“和尚摸了,我就不能摸了?”阿q做官肯定比趙爺爺還腐敗。清官之所以處境艱難,是因為他經常“叛親離友”!把中國式腐敗簡單地歸咎於西方思想的侵蝕或威權政府的痼疾,這對所有學術界都是不公平的。魯迅改造國民性的思想值得繼承和發揚;東方主義的阿q精神和季羨林先生的送別主義應該高度警惕,不能盲從。所以我的論證是站在社會科學的立場上,拋開個人的感受和“價值中立”的信念。兄弟,妳要反駁批評,也要遵循科學邏輯。中國從五四以來,對儒家的批判,大多是打棍子戴帽子,用儒家的套路來反對儒家,用傳統的方法來反對傳統。我的作文就是要跳出這個怪圈。它有邏輯起點,有層次的理論分析,有邏輯與歷史相統壹的科學論證;它不是即興創作,也不是人文批判的雜文,而是另類的“科學儒學”。這也是我計劃中的壹個專著的大綱,但因為“計劃”太多,能否完成就看“命運”了。當然,我從來不否認儒家知識體系(非儒家價值體系)作為中國傳統文化和今天難以企及的文章範本的思想價值,包括“禮”和“教”的部分,我也永遠不會數典忘祖。它們可以被抽象地繼承、享受和培養。我哥總是能聽千年範文,我卻對它沒有壹點敬佩。雖然不能,但內心向往。無奈哥恪守科學立場,無論他尊崇什麽聖賢,他都不充當任何走狗;仰慕中西先賢,只皈依真理。我很佩服追隨馬克思近40年的科學態度和研究方法,但最終還是想顛覆他的價值理論。我覺得這正好符合馬克思的科學批判精神。順帶壹提,現在的學者,早年是否讀過經典,只要查壹查自己的散文、雜文,甚至論文的文體,就能看得壹清二楚,也就不用問了。現在很多名著和名著,既不白也不文藝,還中西合璧,別說風格了,甚至連規範的漢語語法和句法都沒有;而且寫壹千字,不知道說什麽,淺顯易懂的解釋,裝的很奇怪。它似乎以嚇唬編輯、折磨讀者為榮。綿延幾千年的漢語和漢字的樸素精致傳統,真的會毀在這壹代文人手裏。百年反孔革命,文章表面上被“砸”了,但儒家思想壹點都沒受傷害,卻切中了中國傳統的脈絡,讓人感慨萬千!在當代學術界,我壹直處於邊緣,我從來沒有談過(也沒有資格談)任何學術經驗或讀書心得。如果我問,我總覺得同齡人很丟人:當他們上山下鄉,在“廣闊天地”裏打拼的時候,我卻“靠”在城市裏自己狹小的書桌上“吃書”。當然,這客觀上讓我比同齡人多了5-10年的“學歷”。時至今日,這幾十年來,雖然成就不多,也比不上那些“如其作”的青年才俊(每每想起,總是自愧不如),但捫心自問,“板凳會冷十年,文章不會空”的古話壹直沿襲下來;就算不能說妳做的每壹件事都是美好的,至少,妳從來不敢批量糟蹋漢字或者制造文化垃圾。妳的良心對得起妳的祖先,對得起“最神聖的老師”。文哥涉及的問題很多,我不能壹壹回答;如上所述,如果沒有,期待各位的批評。*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仁與儒家倫理的歷史價值和人道主義價值。我們認為儒家的仁不是愛,而是無愛。只是站在現代價值觀的立場上得出的結論,絕不是要否定儒家思想的歷史價值。相反,縱觀人類文明史,儒家倫理及其仁學能夠維系中華文明2000多年的興味,其歷史地位或文明價值絕不可低估。儒家文化和它所支撐的中國封建制度在歷史上並不反動,但也曾經非常先進。包括理學,以前對儒學的評價不是太高,而是太低。我甚至斷言:“即使把古希臘羅馬的民主法治偉大思想橫向搬到春秋戰國時期的中國,也未必比孔子的德治思想好。反而可能讓戰國時期的疆域延續至今,就像現在的歐洲,我們才剛剛開始研究統壹大業!“這涉及到人類文明的評價尺度。世界上沒有抽象的、絕對的文明價值尺度。如果只是用壹種現代的人文主義標準來評判和衡量歷史文化,評判文明的好壞,那麽人類迄今為止的所有文明史幾乎都是黯淡無光甚至黑暗的,尤其是在社會生產力極度落後的古代社會。恩格斯當年肯定“惡是歷史的動力”的觀點,就是否定這種用抽象的人道主義尺度來評價歷史的唯心史觀。在人類歷史上,歷史尺度和道德尺度幾乎總是處於壹種荒謬和兩難的境地。因此,我們只能用促進生產力發展的歷史尺度和承認並保護“人權”的人道主義尺度,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綜合分析和比較評價。基於這樣的分析和評價,我認為儒家文化及其仁學作為壹種過去時的先進文化,絕不遜於西方文化及其博愛思想。這其實是歷史給出的客觀結論。人類進入二十世紀後,世界各民族逐漸認同西方科學文化和壹些價值體系是正常的。因為與現代大生產相適應、相互促進的西方文化,在眾多人類文明的競爭中,取得了無可爭議的勝利;無疑是現代的先進文化。但正如顧準所說,“直到工業革命,世界歷史都沒有證明希臘羅馬文明的優越性”。直到17世紀,中華文明在世界文明的領先地位上是當之無愧的,持續了近2000年。當時歐洲對中國的欽佩不亞於今天中國對歐洲的欽佩。尤其是盛唐時期,繁榮統壹的中國與腐敗混亂的歐洲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由此引出壹個發人深省的問題:為什麽歷史上公認先進的當代希臘羅馬文化輸給了儒家文化?在我看來,在於希臘文化和源於天賦人權的博愛論,本質上是脫離和反對專制制度的。它不僅“清楚地表明,壹個由政權統治的國家和壹種由最優秀者關懷的相互平等和友誼的倫理可以獨立存在”,而且還具有質疑君主專制合法性的批判功能。但是,在客觀生產力無法支撐人權的普遍享有,專制制度是必然選擇(希臘城邦民主也是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的)的情況下,人權民主博愛論既不支持建立強大的專制國家,也不幫助奴隸或被壓迫者獲得實際權益,只能導致權力鬥爭或頻繁戰爭,必然遭到專制統治者的封殺或成為宗教烏托邦。脫離現實的抽象價值,無法帶來真正的善。歐洲在輝煌的希臘羅馬文明之後,陷入野蠻人統治的黑暗中世紀,絕非偶然。相反,儒家文化及其仁學本身就是孔子為支持和維護封建宗法專制而量身定制的思想體系,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在專制是必然選擇的歷史背景下,儒家給它包裝了壹套忠恕的崇高理想和規範。其儀式設計既符合“人情”又符合“天道”,內外平衡和諧,極為難得。過去,儒家思想在治國方面的作用往往被低估。原以為在儒家思想中,孔子只是壹個羊頭招牌,帝王中國主要靠政治統治。其實我覺得更科學的表述應該是儒道魔並用,道統的地位絕不是名義上的。正如顧準所說,所謂儒家在境外的壹套做法,是從孔子本人開始的;關鍵是儒家思想本身可以支持法家,但法家不能脫離儒家思想而單獨存在。可想而知,如果中國的封建王朝沒有依靠儒家思想的保護,歷代都學秦法,不斷強迫農民造反,新王朝也不過二世,那麽中國就永遠不會產生輝煌的古代文明。今天,我們引以為豪的文明成就,大多來自於這些皇權在漢唐宋明清十幾代人的傳承,不斷創造了壹個和平繁榮的“壯麗天朝”。儒家僅僅因為支持和維護封建統治的本質而這樣做是不夠的。關鍵是它能以相對較低的成本和較高的效率發揮這個功能。如果從現代政治文化的角度進行深入考察,就會發現儒家文化及其仁學確實有許多獨到之處。首先,儒家不是靠理性來宣示君主政體的合法性,而是以“天”、“道”、“命”等宏大概念直接訴諸於人的價值理性和倫理情懷,使之成為壹種神聖的存在。因為儒家的字典裏沒有“人權”、“自由”、“平等”等概念,很難察覺和質疑“忠恕不平等”的道理,也因為儒家的愚民政策(“畏聖人之言”、“不使人知”)實際上剝奪了人民思考和懷疑的權利,還因為儒家已經通過禮樂教育產生了類似宗教的精神寄托功能,這就形成了壹種絕對的話語。這些都大大減少了社會動蕩的意識形態因素。這種精神控制是儒家治國的獨特技巧之壹。其次,儒家以禮制預設的“家國同構”、“貧賤角色”的社會組織形式,掩蓋甚至取消階級矛盾,鞏固封建等級制度。在儒家社會,雖然每個個體都不享有完整的人權(皇帝也是“天子”),但他擁有或可能擁有絕對的角色權力。正如梁漱溟所說,“中國人同時都是順民和皇帝。在家關上門,對老婆孩子就是皇帝。“這種儒家人格可能是畸形的,但它實現了個人權利和義務的內在平衡,使每個人都可以轉過身去,轉嫁和發泄自己弱勢角色有義務承受的壓迫,使每個人都把等級制度視為合理。包括受到多重壓迫的媳婦們,壹旦結了婚,也有了發泄多年怨氣的機會和對象!這就大大降低了人們“犯事作亂”的可能性,使中國封建社會自上而下有了強大的自我調節和緩解社會矛盾的機制。這樣的制度設計是儒家治國的必由之路。第三,儒家用儒家思想武裝儒生的思想,加上不斷完善的選官制度和公務員任用制度,使封建中國擁有了當時世界上最先進、最完善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儒家社會從儒家取士,既強化了儒家的正統思想地位,又使知識分子成為封建制度的衷心擁護者。雖然儒生的儒家抱負在官場黑暗的現實中難免會碰壁,但也曾出現過所謂忠臣、清官,他們堅持儒家理想,剛正不阿,寧死不屈,舍生取義。他們雖然無法避免自己悲慘的命運,但客觀上保證了封建王朝的啟蒙和穩定,促進了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這樣的組織建設,就是儒家治國的三大奇跡。最後,儒家提倡仁政思想,以德治國,從而約束皇權,調和社會矛盾,最大限度地延長封建王朝的壽命。這種以德治國的策略,就是儒家的四大絕技。這是本文的主題,需要從三個方面多說幾句。有分析說,雖然仁在本質上對被統治者是虛偽的,但歷代大學者在維護封建宗法專制的前提下,真心實意地提倡仁,尤其是孟子,他把孔子的仁思想發揮到了極致。歷史實踐證明了這種倡導對封建王朝的重要性。按照絕對權力絕對導致腐敗的規律,不受上帝監督的皇帝,絕對必然走上快速腐敗的道路。但是中國確實有壹個延續了幾百年的長壽帝國。究其原因,在於儒家的仁政思想客觀上起到了制約皇權的作用。這既包括儒家“天人合壹”、“為己任”思想提出的保護人民、關心人民、親民、重民的自律要求,也包括儒生憑借正統觀念對皇權形成的強大輿論約束,促使皇權將政策調整到臣民能夠容忍的閾值。這就是儒家社會長治久安的“秘密”:它雖然沒有分權制衡的制度,但有仁者民意組成的“制衡閥”,其壹。第二,仁的思想仍然是束縛被統治者的“緊箍咒”。雖然歷史上出現過賢明的君王和清官,讓百姓得到了壹些實惠,但在大多數情況下,仁義道德不過是統治者虛偽的口號或作秀的姿態。孔子不是也承認“修身養性能保民,堯舜還能病”嗎?但這並不影響仁對被統治者的麻醉和束縛。要知道,在儒家的字典裏,不僅角色有上下之分,還有仁義之分:上層是君子,下層是小人。”不善良的君子有丈夫,善良的人沒有小人。“所以,下草人不僅要忠於統治者,還要相信對方比自己高貴。這樣,即使昏君作惡,百姓也無法甚至想不到反抗。因為他們既沒有反抗的角色權力,也沒有道德資本。儒家思想很厲害。弱者角色應該愛強者角色的想法本身就抑制或侵蝕了其對強者角色的怨恨或不忠——壹個人怎麽會討厭自己應該愛的對象呢?即使暴君濫用政治,也像父親打兒子壹樣,而這種“打”本身就是“愛”(皇帝處死大臣叫“賜”死,大臣還得“謝主恩情”)!所以,雖然在今天看來很不可思議,但看慣了儒家愚愛的弱者人物,卻能通過這種方式從各種“不愛不愛”中體驗到“愛”。有此“情”,“而易犯錯誤者,鳳毛麟角。第三,仁的思想是調和社會矛盾、減少社會摩擦的“潤滑劑”。如果說中庸哲學是調和“上”與“下”矛盾沖突的思想武器,那麽仁義法則就是調整“左”與“右”利益關系的道德手段。我們知道,孔子沒有講利益,但這並不意味著儒家是苦行僧,沒有利益的需求和交換。只是他們往往以他人的“禮”來滿足,以相互的“遵義”回報來實現,赤裸裸的利益關系也因此披上了壹層仁義的面紗。梁漱溟先生說:“每個人都應該先盡自己的責任,權利應該是對方賦予的,不要自己主張。這是中國倫理社會的理念基礎。只是彼此各盡其責,彼此權利自在;沒有遺漏,沒有拖延。”梁老師說的是大學者的眼光,把儒家的仁義分配規則解釋的非常準確。按照這個規律,即使爭利者有理,鬥爭本身也是違背仁義的:“所謂無情者,無非是算賬之人。”正因為“交易”在儒家社會中變成了“友誼”,不僅拉緊了我們的情感紐帶,也大大減少了各種利益糾葛和摩擦——既然我的利益應該是對兄弟朋友的禮遇,怎麽能公開競爭利益呢?中國的傳統法典裏沒有民法,在今天看來是落後的,但在當時不壹定。裏面是德治,外面是刑罰,相當於取消民事訴訟。丟了壹只羊,就要和朝廷作對。妳看看現在農村司法的現狀,古代的縣政府機構會膨脹多少倍,會誕生多少腐敗!窮人承受不了這種高昂的訴訟成本和司法腐敗,自然就會出現頻繁的糾紛,官民造反,國家就不是國家了。我把儒家的德治思想稱為至高無上,絕不是擺設。接下來說壹下歷史上儒家仁學的人文價值。在羅馬時代,奴隸被交易,被隨意殺害,甚至在奴隸被決鬥,人和動物被殺取樂的時候,儒家就已經在倡導尊重道德,保護人民,關心人民的思想,這是壹種非常了不起的“人權”意識。雖然“保民”的動機是維護封建專制,“愛民”的措施往往失效,但“民”的生命價值是得到“禮”和“法”的認可、尊重和保護的。這也是妳可以自上而下取法的道理,不是自上而下,也是自上而下。尤其是儒家獲得正統地位後,儒家的人道主義規範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可,使得中國漫長的“中世紀”相對專制而不野蠻,封建而不黑暗。在此期間,雖然皇帝使用人祭制度壹直到元朝,但就整個封建社會而言,人的生命權還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宋所謂殺人,主要靠的是男權輿論而不是私刑(諷刺的是,在歐洲,宣揚博愛的宗教裁判所殺人,人卻被活活燒死)。而且,在保障基本生命權的前提下,儒家個體也能從角色轉換中得到下層民眾的喜愛,普遍體驗自我尊嚴。下層角色的愛可能會被異化,但上層角色獲得的尊重是真實的。即使是最受虐待的童養媳也有權利得到孩子的愛和尊重。所以中國封建社會沒有絕對的賤種姓或終身奴隸,只有底層或奴隸的角色。正是在這種角色權力的轉換或享受中,中國人獲得了有限的人的尊嚴。由於沒有現代的人文思想和人權平等的理念作為參照,有限的甚至是虛假的人的尊嚴給當時的人們帶來的滿足感和幸福感,是今天的人難以觀察到的,因此儒家社會的“人權紀錄”遠高於同時期的歐洲。雖然斯多葛派哲學家在歐洲希臘化時期提出了人權和博愛的理論,但他們“敦促皇帝實行仁慈的政策和寬恕...並嚴厲批判了那些任意剝奪人權、殘酷迫害奴隸的罪行。”但這種呼籲收效甚微。更不用說黑暗的中世紀,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發動的滅絕種族的侵略戰爭,受保護的奴隸制和種族隔離政策壹直持續到二十世紀中葉,其血腥暴力的“人權”記錄令人發指。直到上個世紀,西方學者還壹直希望用儒家文化來拯救西方社會的痼疾,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儒家仁學的人文實踐價值遠高於西方博愛論,這是不爭的事實。儒家文化“仁-禮”並舉,無論是為了控制和穩定社會,還是為了保障“人權”,其動機都是為了維護君主專制,但客觀上,中華文明和中國的政治文化版圖,在生產力極度落後、交通運輸不發達的歷史條件下,維持了兩千多年,並代代不斷完善,最終創造了人類文明史上的奇跡。正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壹途徑壹樣,實踐也是檢驗價值真理的唯壹途徑。我們應該充分肯定歷史證明了的儒家思想的優越性。包括“克己”、“無私”,其歷史進步價值也應從鞏固宗法制度、實現“人道”的社會效果方面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