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英語詞典 - 公司的法律地位是什麽

公司的法律地位是什麽

問題壹:公司的法律地位 怎麽填 也就是法人的性質:如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財團法人等等,壹般的公司都是企業法人。

問題二:公司法律地位指的是什麽 指公司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公司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機關審核簽發營業執浮,公司即取得了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也就是說這個公司就成為法人,妳可以把它理解成法律上的人,有了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這個法人就能類似壹個人壹樣作出各種各樣的行為了,當然公司不具有結婚等自然人特有的權利能力

問題三:公司的概念與法律特征是什麽? 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公司是法人,被賦予了虛擬人(Artificial Person)的法律地位,具有獨立人格,這是公司最重要的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公司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公司擁有自己的財產

公司的財產來自股東的投資,但是壹旦股東將投資的財產移交給公司,在法律上這些財產歸公司所有,而股東則喪失了直接支配、使用這些財產的權利。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擁有財產,公司的財產與股東的個人財產在法律上是相分離的。

2、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應以自己的名義,作為合同當事人享受合同規定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股東、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員對公司的債務壹般不負清償責任。因此,公司與組成公司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上也是相分離的,是兩種不同的法律主體。

3、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起訴、應訴

當公司與他人發生糾紛時,公司應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起訴,行使訴訟權利。他人也只能對公司起訴。

4、公司有日常經營管理權

公司的經營管理壹般由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股東大多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5、公司的存續壹般不受股東變化的影響

由於公司與股東是分離的,所以股東的死亡、退出丹破產原則上不影響公司的存續,公司可以獨立存在,因此,公司被認為可以永久續存。

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股東與公司相互分離,大大減少了投資者的風險,有利於社會資本的集中和經營管理的科學化。然而,在另壹方面,由於公司壹般采取有限責任制,壹些不法分子常利用公司進行投機和欺詐活動,逃避法律義務,損害社會公***利益。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英美公司法形成了“揭開公司面紗”(Lifting the Veil of Corporation)的制度。根據這壹制度,如果股東不當地或欺騙性地利用公司形式,法院將不考慮股東和公司之間的法定獨立性,要求股東為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二、公司的主要種類

根據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的責任、集資的途徑、經營管理結構等因素,可以把公司分為以下類型:

1、無限責任公司(Unlimited liability pany)

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責任的公司,這種公司與合夥類似,但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2、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pany)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人數較少,不發行股票,股份不得隨意轉讓,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特點有:股東人數壹般有限制;不得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向社會公開募集資本;股份壹般不得隨意轉讓;股東對公司的債務負有限責任;公司的財產情況及賬目壹般不需公開。

3、兩合公司

由承擔無限責任的股東與承擔有限責任的股東所組成的公司。這種公司為大陸法國家所有。

4、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分成相等的股份,公司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本,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的公司。這種公司的主要特點是:公司的資本分成等額股份,股東根據所持股份的比例對公司享有權利;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任何人均可通過購買公司股票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票壹般可以隨意轉讓;公司的的經營管理壹般由專門管理人員負責,股東壹般不參與管理;公司必須將財務賬目及年度報告各 *** 主管機關、股東及公眾公開。...>>

問題四:論述分公司的法律地位 百度百科上有的,我給妳轉載壹份。。。

分公司(branch pany)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公司是指壹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無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作為法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在公司內部按照經營業務的分類及地域範圍,取設置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進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該總公司承擔。

問題五:外資企業的法律地位 外資企業是壹個獨立的經濟實體,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在組織形式上,外資企業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外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組織形式壹般為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不組成法人組織的外資企業,可以采取合夥和個人獨資的形式,這裏的合夥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同出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其法律依據類推適用《民法通則》關於個人合夥和企業聯營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則是指由壹個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外國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

簡單壹句話受我國《公司法》約束

問題六:設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有什麽規定呢? 設立中的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公司法》第九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壹)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穿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o(∩_∩)o...,更多關於實務的問題,妳可以到法律教育網免費律師黃頁中問壹下專職律師,這些律師都是跟法律教育網合作,為學員提供免費答疑服務的,以後妳有關於實務性的問題,都可以去這裏問壹下。(具體步驟:從下面這個鏈接進去,找到“律師黃頁”的鏈接或者在百度上搜“法律教育網律師黃頁”,然後點進去免費註冊壹個代號,提問問題就ok了,律師們會在很短的時間內給妳解答的。)

問題七:合同外方公司的法律地位證明文件指什麽 國內叫營業執照,香港叫法人地位證明書。英美國家叫法人證明;其實都壹樣,就是指證明公司依照當地法律成立的證明文件,是壹種資格證書。

問題八:企業的地位是什麽 企業依照中國法律規定,公司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企業的所有屬性。

因此,凡公司均為企業,但企業未必都是公司。公司只是企業的壹種組織形態。

企業,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為:從事生產、運輸、貿易等經濟活動的部門,如工廠、礦山、鐵路、公司等。

在2007年3月17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第壹條則有這樣的描述:“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

從上面的解釋和法條可以看出:首先企業是壹種社會組織(也即部門,但是“部門”這個單詞有著濃重的計劃經濟色彩,顯得有些過時);其次企業從事經濟活動,也就是能夠給社會提供服務或產品;最後企業是以取得收入為目的,即以營利為目的。

公司,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為:壹種工商業組織,經營產品的生產、商品的流轉或某些建設事業等。

在2005年10月27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中第二條則有這樣的描述:“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可見,通常使用“公司”這個單詞時,其含義是較為廣泛,很多時候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也被稱為公司,但是在法律條文中,公司僅僅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若按照公司的法律意義,如下定義可能更合適壹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從事生產或服務性業務的社會組織。

事業與企業

企業單位壹般是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所謂“自負盈虧”意即:自己承擔虧損與盈利的後果,有壹定的自 *** 。企業單位分為國企和私企。國企就是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單位。私企就是屬個人所有的企業單位。

事業單位壹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壹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 *** 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壹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如學校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醫院等,還有壹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企業壹般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企業家才能等),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在商品經濟範疇內,作為組織單元的多種模式之壹,按照壹定的組織規律,有機構成的經濟實體,壹般以營利為目的,以實現投資人、客戶、員工、社會大眾的利益最大化為使命,通過提 *** 品或服務換取收入。它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因社會分工的發展而成長壯大。企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下,各種企業並存***同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企業存在三類基本組織形式: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公司,公司制企業是現代企業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組織形式。

現代經濟學理論認為,企業本質上是“壹種資源配置的機制”,其能夠實現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降低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

問題九:公司的概念與法律特征是什麽? 公司是壹種企業組織形式。從嚴格意義上講,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由股東出資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

在公司的概念中,壹般包括4個要素:

1、依法設立 公司是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法人資格與經營資格的取得都需要得到國家的承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取得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等證件;

2、以營利為目的 股東出資組建公司的目的在於通過公司的經營活動獲取利潤,營利性則成為公司的重要要素,並以此區別於不以營利為目的公益法人、以行政管理為目的的國家機關以及非商事性公司。以從事行政管理為目的和主要活動內容的公司不應稱為公司,因它不是嚴格意義的公司。

3、獨立的法人 公司須有獨立的財產作為其從事經營活動的基礎和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 國公司法第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作為法人,必須具備 國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的條件。

在市場經濟中,與其他市場主體相比,公司有以下優點:

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社會化和市場化發展到壹定程度的必然結果,是市場機制在社會經濟的運行中占統治地位、社會資源的配置主要由市場機制進行調節的經濟。市場經濟要求平等的市場主體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通過公平競爭,從市場取得和向市場提供商品,促進整個市場合理流動,實現結構架置優化、資源合理配置。市場經濟的要求決定了市場主體必須擁有明晰界定的財產權,而且必須是獨立的、平等的。法人制度以其獨特的性質使法人在市場經濟中充當了主要的角色。公司作為法人的壹種形態,其特質完全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這必然市公司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並且,由於公司自身的優點,使其成為最典型的企業法人而在市場經濟的主體中居於重要地位。與其他市場主體相比,公司的優點顯然表現在:

1、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決定了對公司投資的股東既可滿足投資者謀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擔的風險限定在壹個合理的範圍內,增加其投資的積極性。

2.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在社會上廣泛集資,便於興辦大型企業。

3.公司實行徹底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特有的組織結構形式使公司的資本、經營運作趨於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實現投資者的目的。

5.公司形態完全脫離個人色彩,是資本的永久性聯合,股東的個人生存安危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因之,公司存續時間長穩定性高。 國《公司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這就是說, 國《公司法》只規定了兩類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對於 國此條法律規定的理解,存有完全相左的兩種觀點。壹種觀點認為; 國公司法不認可無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等其他的公司形態;不能創設其他公司形式。另壹種歡點則認為,該條並不禁止適用除公司法之外的法律而創設其他形式的公司。 國《公司法》第2條對公司進行分類,是根據組建公司的特征並配合社會經濟需要而做出的。但並未排除其他公司形態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因之, 們認為第二種觀點較為可采。

有限責任公司最顯著的特征是,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區別於有限責任公司的最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本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除上述《公司法》第2條所規定的分類外,常見的分類方法還有以下幾種:根據股東所承擔的責任形式不同而劃分;根據公司的信用標準不同而劃分;根據股東對象不同和......>>

問題十:什麽叫支公司,是否有法人資格?法律依據何在? 子公司是指同壹公司在另壹公司擁有股權的公司,其股權可能是100%,但最少不得低於50%;而分公司是指在海外的公司和美國境內的公司這兩個公司的50%以上的股權為作為第三者的同壹個人或機構擁有。

子公司是指壹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壹公司所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壹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1。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不同

2。分公司在責任承擔上和子公司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