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是因為孩子的問題引起的。長輩對孩子的溺愛形成了不良後果。父母應該怎麽做?
溺愛破壞了孩子的身心愛。現在大部分家長都知道溺愛孩子是有害的,但又分不清什麽是溺愛,也不知道家裏有沒有溺愛。“溺水”在字典裏是“溺水”的意思。人被水淹死,叫“溺水”。如果父母的愛泛濫,也會“淹沒”孩子。這就是溺愛,是壹種不理智的,直接破壞孩子身心健康的愛。特殊待遇孩子在家庭中高人壹等,處處特別照顧,比如吃“專屬食物”,把好吃的放在他面前讓他壹個人享用;作為“獨生子女”,爺爺奶奶可以跳過生日,孩子過生日還得買大蛋糕送禮物...這樣的孩子覺得自己很特別,習慣了高人壹等,所以難免會變得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別人。太註重家庭總是照顧他,陪伴他。過年過節,親戚朋友來了,經常嘻嘻哈哈的。有時候大人們坐在中央圍著他,壹次次歡迎小朋友表演節目,掌聲不斷。這樣的孩子以為自己是中心,真的成了“小太陽”。家裏所有人都圍著他轉,他壹天到晚坐立不安,註意力極度分散,“人瘋”特別嚴重,連客人來了都不會說話。孩子想要什麽就輕松給什麽。有些家長還會給孩子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讓孩子更容易滿足。這種孩子必然會養成不珍惜東西,註重物質享受,浪費金錢,不關心他人的壞性格,沒有耐心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懶散的生活讓孩子吃飯、玩耍、學習不規律,可以睡懶覺、不吃飯、白天到處閑逛、看電視到深夜。這樣的孩子長大後缺乏上進心和好奇心,得過且過,做事壹個勁,始無止境。乞討和懇求,比如壹邊哄壹邊求孩子吃飯睡覺,答應孩子在吃飯前講三個故事。孩子的心理是,妳越求他,他越別扭。不僅不能明辨是非,培養不出責任感和落落大方的性格,教育的威信也喪失殆盡。我問過壹些媽媽要不要孩子工作,有的居然說“我都沒時間疼了,還忍心讓孩子工作?”還有人說:“叫那個‘小東西’做事比較麻煩,我還不如幫幫他。”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是要餵,但是不會穿衣。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什麽家務,不懂勞動的樂趣和幫父母減負的責任。這樣的安排下去,他們必然會失去壹個勤勞、善良、有同情心、有能力、有上進心的孩子。這絕不是聳人聽聞。大驚小怪。本來“初生牛犢不怕虎。”孩子不怕水,不怕黑,不怕摔跤,不怕生病。摔跤之後,我經常會悄悄起來繼續玩。為什麽後來有的孩子哭了?那往往是父母和爺爺奶奶造成的。孩子壹生病,就慌。溺愛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會讓父母離開。這些孩子將被視為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