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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穴來風”的詞義及其影響

對於“空穴來風”壹詞的意思,報刊、網絡上已經爭論很久了。概括起來,觀點無外乎兩種:壹種觀點認為,原意是指有根據、有來由,而現在報刊十有八九望文生義,用成沒有根據和由來,以至於謬種流傳、誤人子弟,應該正本清源,予以糾正。這種觀點認為,此成語來源於戰國後期楚國辭賦家宋玉的名作《風賦》,原文中有壹小段是這樣寫的:“王曰:‘夫風者,天地之氣,溥暢而至,不擇貴賤高下而加焉。今子獨以為寡人之風,豈有說乎?’宋玉對曰:‘臣聞於師:枳句來巢,空穴來風。其所托者然,則風氣殊焉。’ ”其中的“枳句(即勾,讀作gōu,意思是彎曲)來巢,空(讀作kǒng,通假“孔”)穴來風”是宋玉引用他的老師屈原的話,大意是枳樹因為枝丫彎曲,能夠招引鳥兒來築巢;山中由於存在孔洞,所以引起空氣流動形成風。唐代著名詩人白居易也有詩雲:“朽株難免蠹,空穴易來風。”意思是腐朽的樹樁難免招來蟲蛀,有孔的洞穴容易形成風(即空氣流動)。由此可見,“空穴來風”是指說法有根據、有來由。這種說法以《人民日報》總編室編著的《報紙常見文字錯誤200例》(人民日報出版社2000年12月出版)為代表。

另壹種觀點認為,原意的確是指有根據、有來由,但 “沒有根據和由來”這種新意很多名人和普通大眾沿用已久,約定俗成,又有辭書增加了這個新的義項,所以應該允許兩種意思並存,讓用自然發展,與時俱進。這種觀點以國家語言工作委員會咨詢委員李行健先生為代表。這種觀點對於詞的來源及原意並沒有異議,對於詞意後來的“發展”和“變化”,他們先後列舉了美籍華人學者黃仁宇、臺灣著名歷史小說家高陽、著名文學家梁實秋、著名新聞記者、政論家、出版家鄒韜奮等名人、權威以及今天書刊上普通民眾的大量例子,證明“空穴來風”的另壹個義項“沒有根據、沒有來由”從民國起就存在,壹直用到今天,而且臺灣出版的《每日壹辭》、大陸出版的《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4年出版)、《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李行健主編,長春出版社2000年7月出版)、《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李行健主編,語文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也都改成了“傳言沒有根據”或“憑空捏造”。

語義的發展雖然有其自身的規律,但往往與社會、風俗、文化交流、時代變遷等緊密地聯系在壹起,實際情況非常復雜。因此,對於第壹種觀點就是讓人們簡單地改正錯誤,完全回到運用原意的軌道上,我認為這是不現實的。我倒是堅信,用不了多久,原意會完全被拋棄,將來的詞典上壹定會這樣標註:“空穴來風,古意是指傳言有根據,現指傳言沒有根據、憑空捏造。”

從純理論的角度上講,第壹種觀點無疑是正確的;從現實的角度講,我贊成第二種觀點,而且將來也會成為事實。但這種特殊的語義學現象卻引起了我對社會學方面的點滴思考和疑慮。

第壹,關於詞義的解釋權問題。第二種觀點盡管列舉了大量的名人、權威、普通大眾作例子,說明新義項早已有之,但是無論普通大眾用的多麽廣泛,無論名人、權威多麽有名氣和威信,無論時代多麽久遠,第壹個用新義項的(即憑空捏造之意)絕對是誤用了,或者明白地說是用錯了。臺灣出版的《每日壹辭》、大陸出版的《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李行健主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李行健主編)能是標準答案嗎?臺灣的辭書還有個正宗不正宗的問題,盡管大陸的羅竹風先生是語言學家、宗教學家,生前任上海市社會科學學會聯合會會長、中國宗教學會顧問、上海宗教學會會長、上海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名譽所長;盡管李行健先生是國家語言工作委員會咨詢委員,但畢竟多數辭書保持原意,他們也只能是壹家之言。相比之下,我個人倒認為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的《現代漢語詞典》應該是更具權威性,但應該有權威部門或權威人士出面對此做出明確而公開的解釋。由於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倒想問個究竟:對於這類問題國家是否有專門規定?到底誰是有權解釋、誰是無權解釋(套用法律術語)?何時才能下定論?因為這個問題不解決的話,可能會帶來許多意想不到後患,對此稍後我將詳述。

第二,關於日常運用的問題。對於“空穴來風”這個詞竟然有兩種完全相反的解釋並存,我不敢說在古今中外的語義學史上空前絕後,但的確是極其罕見的,這種現象值得人們認真研究並加以解決,否則,可能會在壹定範圍內給人們的工作、生活、學習造成混亂。首先遇到麻煩的應該是學生。我從事普通教育十多年,據我所知普教界基本上向學生推薦的是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的《現代漢語詞典》,裏面解釋的是原意。而李行健先生除主編《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還專門面向學生編著了《學生規範字典》、《中學生規範詞典》,在學生中的影響也不會小,裏面解釋的都是第二個意思。這兩種完全相反的解釋會讓學生無所適從,假設高考中出現了這個名詞解釋,或者學生在考試中用到了這個詞,到底應該如何判定對錯?其次會頭痛的可能是法律界人士(包括執法執紀人員)。“空穴來風”壹詞在明星八卦新聞中用的最頻繁,假設某報報道“某某明星的某某事不是空穴來風”。該明星認為報道侵犯其名譽權將對方告上法庭,法庭辯論時雙方各自拿出對自己有利的辭典做出完全相反的解釋,那麽法官先生該如何取舍?盡管擔心可能多余,但是這完全有可能發生!我從事過紀檢監察工作十多年,對紀檢術語、法律術語略有了解,其中也遇到過類似的問題。比如中紀委、監察部關於領導幹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黨紀政紀處分解釋中,將“禮品”解釋為“包括禮金、禮物和各種有價證券等”;而同期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將“禮物”解釋成“包括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等”。這兩種差異明顯的解釋事實上在處理同壹個案件時就造成了壹些混亂。既然法律條文有人大作最終司法解釋,那麽對於這種意義完全相反的特殊的詞語也應該有部門盡早作個定論。

第三,關於詞義發展的問題。對於“空穴來風”,我的觀點是建議權威部門明確解釋:“空穴來風,古意是指傳言有根據,現指傳言沒有根據、憑空捏造。”各種辭典解釋統壹起來,避免繼續造成混亂。這樣做雖然是“望文生義”、“以錯為對”,有點法不責眾的無奈,但是尊重了“群眾的首創精神”,而且也切實可行,完全不影響詞語的繼續使用。這種奇特的語義學現象,很令人著迷。由此,我想到了詞義和詞音發展的問題。我們經常將“角(jué)色”錯讀成“角(ji ? o)色”,“遊說(shuì)”讀成“遊說(shuō)”,“造詣(yì)”讀成“造詣(zhǐ)”,“醞(yùn)釀(niàng)”讀成“醞(wēn)釀(r?ng)”,“地殼(qiào)”讀成“地殼(ké)”,“戛(jiá)然而止”讀寫成“嘎(gā)然而止”,“再接再厲”寫成“再接再勵”“撤銷”寫成“撤消”,等等。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有類似的經歷,而且習慣成自然。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觀因素固然是第壹位的,但是漢字太復雜、太繁瑣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不然外國人怎麽會說:“不會比學漢語還難吧!”從“空穴來風”現象中得到啟發,我們可以逆向思維:既然大家都誤用,索性就“以錯為對”,這樣不就更易學易寫嗎?我想,刪繁就簡、約定俗成、簡便易學也應該是文字改革和發展的方向吧!

其實,這件事操作起來並不壹定特別難,只要語言學家們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統壹出臺規範性文件,黨政機關、教育部門帶頭使用,群眾自然樂觀其成,因為發明權本來就是他們的。近年來,權威部門在語言發展上做出了典範,以前用“創新”都是作為形容詞,不可帶賓語的,近年來發展出動詞義項,如“創新體制機制制度”;以前寫“改革、發展和穩定”要用標點和詞語連接,現在改為“改革發展穩定”;以前寫“帳本”現在改為“賬本”等,這些都有明確的規範用法,既是時代發展的需要,也是社會進步在語義學上的體現。

寫到這,讓我想起了壹件有趣的事。教高中語文時,有個女生在作文中寫道:“他的鼻子像外國人,長得非常陡峭。”我讀到這時,覺得這個女生用詞很大膽很有創意,情不自禁地念出聲來,並特意在“陡峭”這個詞下面打上紅圈圈,並且旁批道:“新!妙!”這招來同事們的非議,但我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事後公開表揚了這個學生,但私下告誡她:“在我批改的作文中可以大膽,但不得在考試中出現。”我壹直在想,假如有壹天這個女生功成名就,成了權威、名流,那麽她作文中的那句話,是否也會成為“陡峭”壹詞新的義項的典範例句呢?想著想著,不由得又擔心起來,因為某著名體育評論員曾經創造過“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這樣的例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