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裏兼類詞比較常見的有三種,壹種是名詞與動詞的兼類詞,比如“經歷”;壹種是名詞與形容詞的兼類詞,比如“錯誤”;還有壹種是形容詞與動詞的兼類詞,比如“討厭”。 兼類現象 即詞的兼類現象。指的是個別的詞兼屬於兩個詞類。在大多數情況下,壹個詞只屬於壹個詞類,如“天”(名詞)、“冷”(形容詞)、“徒”(動詞)、“再”(副詞)等。但也有壹小部分的詞兼屬兩類。例如“科學”,屬名詞(“語言科學”、“科學價值”),又屬形容詞(“研究方法不科學”);又如“報告”,屬動詞(“報告上級”)。又屬名詞(“寫壹份報告”)。來探不同、意義不同的兩個詞用壹個字表示,不能看作兼類。例如在古代,“雲”(名詞)和“雲”(動詞)不同,後來“雲”簡化為“雲”,不能認為“雲”兼屬名詞和動詞兩類;又如“打”字,既是動詞(“打人”),又是集體量詞(“壹打毛巾”),但量詞“打”是英語dozen的譯音,和動詞“打”毫無關系(北京話兩者聲調也不同),是兩個詞,不是兼類。即使同壹字形的兩種意義在歷史上有壹定的關系,只要這種關系已經比較遠或壹般人意識不到,雖然字形、字音相同,也應該看作不同的詞,不應該看作兼類。例如,“鋼刀”的“刀”和“壹刀紙”的“刀”屬同壹來源。“該做不該做”的“該”和“該他五塊錢”的“該”也屬同壹來源,但都是不同的詞,不屬於兼類現象。按這樣的標準衡量,漢語詞類中的兼類現象並不像壹般人所想象的那樣,成為漢語詞類劃分的嚴重障礙。(3·333壹335) 語出 《王力語言學詞典》P318 山東教育出版社 1995年3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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