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尖”壹詞的由來
古時候,人們把在旅途中休息進食叫“打尖”。這個說法,在古典作品
中常可見到。如陸隴其《三魚堂日記》、“(戊午四月)十七,至本家廟打
尖。”
據考證,“打尖”系“打火”之誤。不知在那個朝代之前,人們將壹天
三餐之中的中頓飯,因其正值日中之時,所以稱為中火,後引申為旅途中之
餐曰打火。叫來叫去,不知何時何原因,又將打火叫成了打尖。
這個考證見清代福格所撰《聽雨叢談》卷十壹:“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
而飯,謂之打尖。皆不喻其字義,或曰中途住宿之間,乃誤間而尖也。謹按
《翠華巡幸》謂中頓曰中火。謂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為尖也。”
這個考證是有根據的。《水滸》中有:妳母子二位敢未打火,叫莊客安排飯
來。”再有元雜劇中也多有此說。如馬致遠《黃梁夢》:“兀那打火的婆婆,
央妳做飯與我吃。行人貪道路,妳快些兒。”張國賓的《羅李郎》:“恰離
了招商打火店門兒,早來到物穰人稠土市子。”打火店是供旅客吃飯的店鋪。
什麽是打尖
京津壹帶行路途中吃便飯叫“打尖”。但經考證,發現“打尖”應該是“打火”。
清人福格《聽雨叢談》卷11記:“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皆不喻其字義,或曰中途為住宿之間,乃誤‘間’而為‘尖’也。謹按《翠華尋幸》,謂中頓曰‘中火’。又見宋元人小說,謂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誤為‘尖’也。”
這在小說和雜劇中也俯拾即是。《水滸傳》第60回:“且說吳用、李逵二人往北京去,行了四五日路程,每日天晚投店安歇,平明打火上路。”《說嶽全傳》第8回:“當下牛臯、王貴將帶來的家夥,團團的尋著些水來,叫眾莊丁打火做飯。”元王實甫《西廂記·楔子》:“〔仆雲〕天明也。咱早行壹程兒,前面打火去。”
這裏的“打火”就是擊石取火。取火工具有:火鐮、火石、火絨。火鐮是壹個長約十多厘米、寬約三四厘米、厚約半厘米、形似鐮刀狀的生鐵片,取來石英石,在鐵片上猛烈劃擊碰撞,於是就發出火星,引著了手旁邊的火絨。取火就成功了。火絨是用蒲棒絮糅合炭、硝、硫磺做成的,平常將絨裝在包裏面。火鐮如果做得巧,鐵片上部會做壹個能裝火絨的皮包。還可以掛在腰間,隨時取來使用。將“打火”代替“做飯”是口語中壹種普通的借代方式。如用“下地”代替“到地裏做活”,用“壘磚”代指“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