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為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000個左右,其中2500個左右會寫;中學為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500個左右。
第壹學段(1~2年級)主要是識字與寫字,喜歡學習漢字,有主動識字、寫字的願望。認識常用漢字1600個左右,其中800個左右會寫。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筆順規則用硬筆寫字,註意間架結構。初步感受漢字的形體美。
第二學段(3~4年級)主要是對學習漢字有濃厚的興趣,養成主動識字的習慣。累計認識常用漢字2500個左右,其中1600個左右會寫。有初步的獨立識字能力。會運用音序檢字法和部首檢字法查字典、詞典。
第三學段(5~6年級)要有較強的獨立識字能力。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000個左右,其中2500個左右會寫。硬筆書寫楷書,行款整齊,力求美觀,有壹定的速度。能用毛筆書寫楷書,在書寫中體會漢字的優美。寫字姿勢正確,有良好的書寫習慣。
第四學段(7~9年級)能熟練地使用字典、詞典獨立識字,會用多種檢字方法。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500個左右。在使用硬筆熟練書寫正楷字的基礎上,學寫規範、通行的行楷字,提高書寫的速度。臨摹名家書法,體會書法的審美價值。寫字姿勢正確,有良好的書寫習慣。
義務教育語文課程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在語文學習過程中,培養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審美情趣,發展個性,培養創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
2、應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鼓勵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教師應確立適應社會發展和學生需求的語文教育觀念,註重吸收新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養。應認真鉆研教材,正確理解、把握教材內容,創造性地使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