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念是指對某壹事物堅持不放,不能超脫。當執著的時候就會有怨念,唯有放下執著才會自在。哲學上這樣定義它,壹個人過分專註於某事某物,長時間淪陷於某種情緒,這壹情結就會成為有形,將之束縛住。現也用作表示對某種追求的長期堅持,不輕易言棄。
執念的近義詞:
1、執著
據詞典解釋,執著原為佛教用語,指對某壹事物或某壹信念極強的渴望,無法釋懷,為達目的不惜壹切代價,不能超脫。後來指固執或拘泥,也指堅持不懈。
出自《百喻經·梵天弟子造物因喻》:“諸外道見是斷常事已,便生執著,欺誑世間作法形象,所說實是非法。”
2、執意
堅持自己的意願,執著的走下去。盡可能的將自己的意願執行出來。釋義:堅持自己的見解、主張等,執意不從、執意要走。
出自《後漢書·宦者傳·曹節》:“節弟破石為越騎校尉,越騎營五百妻有美色,破石從求之,五百不敢違,妻執意不肯行,遂自殺。”
著(zhuo)相是壹個佛教術語,意思是執著於外相、虛相或個體意識而偏離了本質。“相”指某壹事物在我們腦中形成的認識,或稱概念。它可分為有形的(可見的)和無形的(也就是意識)。
執念和著相在壹定層次上有著類似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