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O 是管理層收購(Management Buy-Outs)的縮寫。
管理層收購是公司管理層利用高負債融資買斷本公司的股權,使公司為私人所有,進而達到控制、重組公司的目的,並獲得超常收益的並購交易。屬於杠桿收購的範疇,但其收購主體是管理層。
與壹般的企業買賣和資產重組強調收益權即買賣價差和資本運營的增值不同,除了強調收益權之外,還強調控制權、***享權和剩余價值索償權。收購對象既可以是企業整體,也可以是企業的子公司、分公司甚至壹個部門。
擴展資料:
目的
長期以來,中國的壹些國有企業缺乏效率的問題,經營者的長期激勵和選擇的問題均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隨著國企改革的深入,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必須對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重組,實現國有資本從壹般性競爭部門向戰略部門集中。
另壹方面,在改革開放初期成立的壹些所謂“民營集體企業”,壹直沒有出資者主體,企業的發展壯大主要靠銀行貸款和企業的自身積累,由於產權不清造成企業發展滯緩的問題亟待解決,這就為國內MBO提供了可能。
從目前來看,國內進行管理層收購的作用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
壹是解決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問題,促進國企產權體制改革;
二是解決民營企業帶“紅帽子”的歷史遺留問題,實現企業向真正的所有者“回歸”,恢復民營企業的產權真實面目,從而為民營企業的長遠發展掃除產權障礙;
三是幫助國有資本從非競爭性行業中逐步退出;
四是激勵和約束企業經營者的管理,減少代理成本。因此加強中國管理層收購題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