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號:1。二號帳篷。戶口本,戶口本
賬號:僅指薄書,薄書
現在漢語詞典上說:
當提到與錢有關的記錄時,“帳”和“帳”是通用的。
所以,沒有“帳”和“帳”的區別
有人說《漢語語法》之前的壹次修訂中取消了“account”的用法。其實Word中輸入的“account”會被Word的語法檢查認為是錯別字,Word也認為“account”是正確的。但是Windows裏面用的都是“賬號”。
《後漢書》:“戶部仍為中國戶數。”(含義:遊牧民族所說的“戶口”,相當於中原地區的“戶口”)
詞源:“張”原稱“張”,後為避免與“幕帳”混淆,為錢而造“張”字。
(《說文解字》在時尚界沒有“賬號”)
所以這是文字自然演變造成的,歷史夠長了,不是今天的錯。
這樣的現象還有很多,時間長了也很難改變。
因此,最新版《現代漢語詞典》(體現國家語言政策)處理如下:
“賬戶”定義中的註意事項:②同“賬戶”。
但是,與“賬戶”相關的詞語不包括在“賬戶”之下。
換句話說,也可以用“account”等,但建議用“account”等。
有些報紙經常把“戶口”寫成“戶口”吧?“審計”顯示,往年這個“會計”還是壹般般。後來有了新的標準,就不宜“記賬”了。
根據國家語委的有關資料,由於古人常將賬目記錄在布上,懸掛保存,故稱日常賬目為“賬目”;後來為了和幕布分開,又造了壹個形聲字“帳”,表示和錢有關。
根據教育部、國家語委發布的第壹批異體字註釋(2002年3月31日),“帳”與“帳”的分工如下:“帳”用於記錄錢物進出、債務等。,如“賬簿、報銷、借款、還款”;“簾”是指用布、紗、絲制成的遮蔽物,如“蚊帳、帳篷、青紗簾(比喻用法)”等。
《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版)只有“帳”的詞條,沒有“帳”的詞條。“賬戶”的解釋是,會計是指在賬簿上對各種資金運用、來源、周轉過程的分類。
國家語委修訂的《圖書編校質量錯誤認定細則》第七條列舉了“難以界定的常用詞”,包括“債務(賬)、賬本”,並特別註明“括號內的文字為錯誤”。
在2002年新華社發布的《新華社采編人員手冊》中也明確規定,在表述“財產出入記錄”和“債務”的含義時,不能寫“賬目”。
“張”字誤為“張”字,小事壹樁。為什麽要浪費這樣的筆墨?這麽多字?都是因為它的特殊錯誤——在壹些重要文獻中也被誤用;這都是因為它固執地錯了——壹錯再錯。沒有重錘,不足以震聾。
紀實的東西,如果把“記述”錯當成“記述”,再發表的時候還能改正嗎?在有些人眼裏,改不了,就應該照原樣照搬,因為文學是嚴肅的。筆者認為,只要有錯誤,就壹定要改正,尤其是重要文件。否則負面影響會更大。因為文學是留存在歷史中指導後人的古籍,自然要準確,哪怕是壹個字,壹個標點符號。報刊的校對和閱讀應在這方面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