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用法:即。
特殊說明:
用“更即”是不正確的,在漢語詞典中也是不認可的。正確的用法應該是“即吉”,請註意。
《吉梗》中的“更”是《史記》中“吉梗”的錯別字。詳見《紀紀》。
在公文和書信中,“吉吉”有加重形式成分的作用。這個詞在口語中不常用,但可以用馬上,馬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