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法治就是要求統治者以建立法律為法治內容的核心。
實質法治就是要求統治者在法治框架內必須允許人民對法律內容進行評價。
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的***同之處在於都是法治,都旨在建立壹種理性的法律秩序。兩者都區別於依靠明君或先知才能的人治和借助宗教的“神治”以及尊奉道德的德治等治略。但兩者在價值取向上有明顯不同。
擴展資料:
法治實際上包含了許多層面的含義,它是指壹種治國的方略、社會調控方式,法治是與人治相對立的壹種治國方略。法治強調以法治國、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
亞裏士多德就明確提出“法治應當優於壹人之治”。法治還是指壹種法律價值、法律精神,壹種社會理想,指通過這種治國的方式、原則和制度的實現而形成的壹種社會狀態。
實質意義的法治強調“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
人民網-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
百度百科-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