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戰略力量,是指在國際關系中能夠獨立發揮作用,並對國際形勢及國際戰略的運用和發展具有巨大的影響的國家或國家集團。
如下:
《現代漢語詞典》:指導戰爭全局的計劃和策略。戰略概念的原本含義是專指軍事戰略或戰爭戰略,由於它所具有的高層次、全局性等特性,決定戰略概念勢必會被社會上許多領域所引申和借用。
凡是謀劃與指導全局或帶全局性的行動或舉措,都可以與戰略相聯系,諸如大戰略、國家戰略、全球戰略,政治戰略、經濟戰略、外交戰略,社會發展戰略、科技發展戰略,等等。
國際戰略指壹個國家或國家集團籌劃與指導國際交往關系與國際鬥爭的方略。決定國際戰略的相關因素有:國際政治戰略、國際經濟戰略、國際軍事戰略、國際科技戰略、國際地緣政治學說、國際聯盟戰略、國際戰略格局。
國際戰略力量與國際行為主體區別是其行為能力和對國際戰略影響力的不同。壹個國際行為主體,只有當它的行為能力達到壹定的程度,能對國際戰略的形成和發展,對其他行為主體產生重大影響時,才能成為壹種國際戰略力量,並成為國際戰略格局的構成要素。
國際行為主體,亦稱國際關系行為主體,是指能夠獨立參與國際事務,並能獨立行使國際權利、承擔國際責任與義務的實體。
國際戰略格局是指國際社會中國際戰略力量之間在壹定歷史時期內相互聯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具有全球的相對穩定的力量對比結構及基本態勢。國際戰略力量的行為能力主要是綜合國力。綜合國力主要由政治力量、經濟力量、軍事力量、科技力量、社會文化力量等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