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話詞典》壹書中,對“玩兒”是這樣定義的:醉心於某事、某行。其中引用的壹個例句,正是解釋了北京人的“玩兒”:北京人把染上某種嗜好,稱其為“玩兒”,“玩兒”的本身自有壹種外人難以體會的樂趣。
北京人的玩兒,離不開花鳥魚蟲,在秋天,熬鷹放鷹、玩鴿子、鬥蛐蛐兒、養蟈蟈等等。捕鷹、飼鷹、馴鷹、放鷹是清末民初北京部分王公貴族、八旗子弟的壹種嗜好,隨著八旗子弟逐漸淪為壹般市民,玩鷹這壹活動也逐漸傳到民眾中,只是排場和玩法不同了。生鷹不論是打來的還是買來的都要經過馴化。
馴鷹的第壹步就是“熬”鷹,行話叫“上宿”,就是不準它睡覺。鷹白天從不睡,只有晚上才安睡的。要熬它的野性子就不能讓它睡,晚上熬鷹也不會亂飛。這樣人也不能睡,還要到人多熱鬧的地方去,使它連閉眼的時間都沒有。所以馴壹架鷹最好有三個人,壹人擔任前夜,壹人負責後夜,壹人白班。由此而形成北京俗語“熬鷹”或“熬大鷹”,意思就是說受人幹擾而不得睡眠,或別人某種活動使自己沒法睡覺。
鷹馴好了就該撒出去放了。放鷹是從清王朝皇帝行圍射獵,演變到貴族子弟“較獵”比賽,再到壹般玩鷹人“放鷹”。民國六年,有壹家姓楊的清末遺少在保定郊外“較獵”,獵場方圓有百十畝地,隨從三、四十人,有的披弓箭,有的背獵槍,架著土鶻、大鷹,還有壹條獵狗、壹只猴子和壹頭羊。用三四輛鐵輪馬車拉著鑼鼓樂器、帳篷、桌椅和食品等到達獵場。鳴鑼壹響,隨從人員支搭帳篷、擺設用具,把壹片荒原裝飾得像個錦城。當天並不較獵,休息壹天。次日清晨,鳴鑼三響做好準備,見有鳥兔活動,便放出土鶻兩只,隨著放出垛子兩只跟蹤,垛子追到土鶻上面將它頭戴的皮帽摘下,土鶻即在空中盤旋,奮怒追捕走兔。當它將兔子打倒在地時,獵狗即向前叼住兔子,接著猴子出動,騎在羊身上,從獵狗嘴裏取下走兔,回來獻給主人。
放鷹要善於利用天時地利,要琢磨兔子和鷹鬥智的規律,隨時隨地改換方法。放鷹多在深秋和入冬農閑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