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自由職業者生產的產品的智力含金量比較高,是不可替代的(不包括小商家)。王小波的小說雜文只有他能做,律師不是誰都能做的。正是因為這些人有壹些特殊技能,社會才獎勵他們,讓他們自由。做地攤的小攤販有相當的自由度,但是因為他們的勞動不需要太高的技能,所以不被尊重。自由職業者的工作是個體的,沒有別人的參與,別人的幹涉會把事情搞砸。在寫文章之前,妳當然可以和別人討論拓寬思路,激發靈感,但壹篇好文章的靈感完全是個人行為。自古以來,很少能看到很多人壹起合作的好作品。如果李白和杜甫聯手寫壹首詩,恐怕也不會出彩。創作是個性的自由表達。而產業勞動力,壹個人造不出壹輛車,需要大量夥伴的配合才能成功。自由職業者是壹種高度智慧和獨立的工作方式。
自由職業者是改革開放以來逐漸暴露和發展起來的。以前,沒有自由職業。每個人都屬於某個企業和單位,很少有人能離開“組織”。再聰明的勞動,也受到各種規章制度的制約,受到各方面的監督和幹擾。作家的寫作是受制於領導意圖和社會形勢的,所謂的組合式創作失手是那個時期的怪胎。當時連律師這個職業都取消了。其余的呢?改革開放後,各行各業都得到了振興,各行各業精英脫穎而出。人們不再滿足於安全但毫無色彩的生活。特別是在壹些經濟文化領域,壹些知識分子表現出強烈的獨立人格,希望擺脫“組織”的限制,恢復傳統自由職業者的身份。於是,壹大批“自由人”破土而出。
很高興成為自由職業者。
自由職業者有很多好處。從表面上看,有四個優點:
壹個說:不要看老板的臉色。世界上,只有老板的臉最醜。老板掌握了妳的工資和職位的升降,可以隨意操縱妳。而且所有老板都想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利潤,對員工苛刻是必然的。老板的臉不管看起來有多長,不管笑不笑,仔細看都是壹個“狠”字。壹個朋友,在外企工作,每天都會被老板訓斥,提心吊膽,坐立不安。他會整夜做噩夢,最終精神崩潰。多痛苦啊!當妳成為自由職業者,所有的問題都沒有了,妳是自己的老板,沒人能難為妳。只要不逾越道德和法律的警戒,妳可以為所欲為。
第二,不用朝九晚五。朝九晚五的工作很辛苦。晚上不敢熬夜太晚。早上睡不著。鬧鐘壹響,我就得爬出溫柔的被窩,放逐自己。如果妳是壹個自由的人,就不會有這些痛苦。妳可以盡情玩耍,想睡多久就睡多久。即使妳從早到晚不吃不喝不在床上拉,也沒有人會幹涉妳。世界上只有床最纏綿,千萬不能讓它失望。
三天:避免同事爭執。在辦公室和同事打交道是最討厭的事情。稍有不慎就會引發大量糾紛,讓人坐立不安。現在,妳是壹個自由職業者,妳和妳的同事沒有長期的關系。妳可以大膽去做妳想做的事情,約束少,效率高。
四:不需要嚴謹。作為自由職業者,妳擺脫了辦公室著裝的束縛,不用穿西裝打領帶,想穿什麽就穿什麽,沒人敢管妳。
再者,因為自由職業者是壹個相對自由活躍的工作空間,更容易激發靈感和創造力。
有人說:“我當了三年乞丐,不想再去金殿了。”這種說法有些誇張,但也說明了人們對自由生活的向往。有個朋友和別人合夥開律師事務所,生意還不錯。最近壹家外企聘請他做部門經理,年薪50萬,是個不錯的工作。因為兩年沒賺那麽多,他考慮了幾天,最後沒去。“我不想看到老板的臉。”
自由職業者真的自由嗎?
其實所謂的自由是相對的。妳千萬不要以為做獨立歌手,做律師,做自由撰稿人就可以天馬行空,無拘無束。世界上沒有所謂的好事。現在是市場經濟。凡事講究交換。如果妳想得到它,妳必須付錢。如果妳想出名,想向世界炫耀,妳就得犧牲壹些隱私,有時還要有很多八卦來吸引觀眾的註意力。做律師,妳要停止日常的道德判斷,拋開個人好惡,為有罪無罪辯護;就算是自由作家也不能憑自己的氣質亂塗亂畫。妳必須迎合編輯的口味,了解流行時尚,否則就沒辦法投稿,妳的生計也成問題。
什麽是自由職業者?
第壹,“自由職業者”這個詞遠不如它對應的英文名貼切。“自雇”就是雇傭自己,香港人翻譯過來就是“自雇”。
根據韋氏詞典,自由職業者是:獨立工作,不隸屬於任何組織的人;
從事某種職業而不對任何雇主做出長期承諾的人。
更準確的定義:腦力勞動者(作家、編輯、會計等。)或服務提供商,他們
孩子們在自己的指導下找到自己的工作,經常但不總是在家工作。
別名:顧問、臨時工、包工頭、自由人、孤飛雁、獨行俠、獨立戶、自我
工人,獨角戲,靠電話聯系工作的人,電信特別受歡迎。
在歐洲)、虛擬員工、虛擬企業主(目前非常流行)。
在中國,自由職業者包括三類人:
第壹類是小商人,比如個體零售店、小吃店、打印店、裝修公司的老板。
第二類是沒有底薪的業務員,比如壽險顧問、房產中介、廣告代理、傳銷。
第三類是專業人士,如攝影師、專利代理人、律師、會計師、牙醫、技術顧問、管理顧問、水管工、電工、理發師、藝術家等等。
對於第三類自由職業者來說,錢不是最重要的。他們的獨立,以自己的方式做事的自由,以及作為所在領域專家的榮譽,遠比純粹的金錢重要。
大多數自由職業者都喜歡自己動手。他們不想雇幫手,因為他們不相信別人會做得和他們壹樣好。大多數自由職業者不喜歡和別人合夥,因為他們不相信別人會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做事。
自由職業者悲哀的是,事業越成功,工作時間越長,陪伴家人的時間越短。
第二,自由職業者是指不與體制內或投資人進行合法合作而有合法收入的個人。對於當代城市的新新人類來說,他們大多是追隨藝術的人,比如自由作家、藝術家、音樂家、計算機精英、策劃人等。當然,隨著社會的發展,制度的放寬,技術的進步,自由職業者也在向其他領域拓展。學者指出,醫生和律師將成為最大的自由職業者群體。
與自由職業相比,不僅有傳統的雇傭職業,還有合同制職業。90年代,合同職業是壹個相對於體制來說很有吸引力的詞,誕生了很多合同寫手、合同演員、欄目主持人等等。著名作家王朔、音樂人郝峰、譚盾都是當時媒體捕捉的熱點。自由職業者享受著灑脫的生活,卻因為自己的水平和名聲達不到“簽約”的高度,有時不得不為生計買單。但無論如何,對這種生活方式的向往,壹直是絕大多數對生活現狀不滿、憤世嫉俗的新新人類的夢想。兩年前,Xi安報道“Xi安20%的大學畢業生還在工作崗位上‘掛著’,畢業後想做SOHO”。
有人認為所有沒有正式單位的人都可以稱為自由職業者,包括無業人員和失業人員。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所謂自由職業,就是先有事業,再有自由。壹個沒有工作,找不到工作的人,不能稱為自由職業者。美國人羅伯特和莎倫在他們的《富爸爸的財務自由之路》壹書中把世界上所有的人分為四類四個象限:e,員工;s,自由職業者;b、企業的所有者;我,投資人。他們認為四類人都有自己理想的生活狀態:e、員工,我有工作;b、企業老板,別人給我打工;s,自由職業者,這份工作屬於我;我,投資者,錢為我工作。可見,作為壹個自由職業者,妳至少要有壹種安身立命的能力,比如寫作、攝影、動漫等等。對於那些壹無所有,壹無所有的失業者來說,失業者不能稱為自由職業者。成為壹名自由職業者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要成為自由職業者,必須具備壹定的知識技能、社會生存能力和堅強的意誌。沒有生存技能和相應的社會關系,就沒有資格做自由職業者,成為自由職業者也絕不是無能和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