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人事考試中心,省直及中央駐豫單位、各大專院校:
根據河南省人事廳、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轉發〈關於印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和〈關於印發“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職〔2003〕31號)、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06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4號)的文件精神,現將2006年度上半年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考務工作安排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壹、考試級別、專業、科目及時間安排
2006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級別設置為二級、三級2個層次,語種為英語,時間定於2006年5月21日。筆譯考試的級別、專業、科目及時間安排如下:
5月21日 上午9:30—11:30
筆譯綜合能力(二級)
筆譯綜合能力(三級)
下午2:00—5:00
筆譯實務(二級)
筆譯實務(三級)
考點設在鄭州。
二、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壹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三、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
考試為非滾動考試,即每個考生本年度所考科目必須壹次考試全部合格方可取得資格(水平)證書。
四、報名辦法
報考二、三級筆譯的考生可直接到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鄭州市順河路32號;電話:0371—66321991)報名。報名時考生應交驗打印填好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表》1份(報名表可從網上下載)、本人身份證和近期同底版壹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照片貼在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的報名表不予受理),同時交納考務費。
考務費收費標準,按河南省財政廳、發改委文件《關於核定翻譯專業、土地登記代理人員資格(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的函》(豫發改收費函〔2004〕563號)的規定,二級筆譯每人600元;三級筆譯每人500元。
五、考試工作日程安排
2006年3月23日至31日(星期六、日除外),全省統壹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5月15日至19日,考生到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筆譯準考證。領準考證時需帶本人身份證;他人代領時,代領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和考生身份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如無變化,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六、註意事項
(壹)各市人事考試中心、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報名的宣傳工作。
(二)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應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和橡皮,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紙質英漢、漢英詞典各壹本。其它物品壹律不得攜帶。
(三)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中,分客觀題和主觀題兩種,主觀題在答題紙上做答,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做答。
(四)堅持政務公開。全省考生可撥打電話9600166或在河南人事考試網上()查詢考試成績。
(五) 報考口譯考試的考生請與鄭州大學外語系(鄭州市大學路75號)聯系;電話:0371—67763118。
附件:(在“資料下載”欄下載)
2006年度上半年二、三級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報名表
河 南省 人 事 考 試 中 心
二〇〇六年三月七日
主題詞:人事 翻譯資格 考務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