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壹般根據長遠和近期的選題規劃以及當前和潛在的市場需求提出選題,物色合適的著(譯)者,並與著(譯)者簽訂圖書出版合同。著(譯)者根據與出版社協商同意的內容及圖書出版合同中的約定進行編寫或翻譯工作。
除出版社主動向著(譯)者組稿外,著(譯)者也可以主動與出版社聯系,自薦欲著(譯)書稿或自投已寫(譯)好的稿件。我們希望著(譯)者先與出版社聯系並列選後再進行寫作。著(譯)者在聯系信件中,除將本人簡歷和主要情況做壹簡要介紹外,應講明撰寫或翻譯該著作的價值和意義,該著作的主要內容和特色,並提出簡要的編寫提綱,以供出版社研究是否列選。對於翻譯著作,除介紹翻譯價值、原著作主要內容和特點外,還應提供該書目錄中譯文和版權頁復印件。對於著(譯)者的自投稿,出版社根據稿件質量和讀者需求情況,決定是否采用。
著(譯)者完成初稿交出版社後,出版社要對稿件進行全面審讀。必要時,出版社將請相關專家或召開審稿會審查書稿。翻譯稿壹般要請人校訂,必要時還要看試譯樣稿。決定采用的書稿,即由出版社進行編輯加工及復審和終審,這壹階段會對書稿提出需要修改、補充或刪減等意見,著(譯)者應予以配合,認真修改。著(譯)者如有不同意見也可以提出,經協商壹致後定稿。如果稿件不符合出版要求,並經反復修改後仍達不到要求,出版社可按合同約定退稿。
通常定期(以年\季度為單位)全社開會確定大的選題方向,將任務分配給各個部門.
然後各個部門在期限內選題\組稿\編輯
初步編輯的稿件或約稿交由上級審批.
批準之後簽合同.
將該稿件排入出版計劃,確定首印數量\其他內容(插圖等),並確定書號.
完稿後確定印刷紙張\包裝等方面.
書籍制作完成後從主渠道銷往各地新華書店,從二渠道銷往各地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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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4619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