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eet 英?[stri?t]? ? ?美?[stri?t]? ?
釋義: n.?街道;馬路;adj.?街道的
詞語用法
n. (名詞)
1、street的基本意思是“大街,街道,馬路”,是城市內街道的總稱,也可具體指市內的某壹條街,其特點在於路面平整,兩邊有人行道,人行道之外有建築物,可縮寫為St。
2、street有時還可指“在某壹街道居住或工作的人們”。street與專有名詞連用時須置於其後,該專有名詞前不加冠詞。
3、street在句中可修飾其他名詞,作定語。
用法和樣例:
例句
用作名詞 (n.)
1、I met him in the street.
我在街上遇到他。
2、He stood in a strange street.
他站在壹條陌生的街道上。
3、This street is four times shorter than that one.
這條街道比那條短四倍。
用作形容詞 (adj.)
1、I like to buy a street map of the city.
我想買壹張這個城市的街道地圖。
擴展資料:
近義詞的用法
avenue 英?['?v?nju?]? ? ?美?['?v?nu?]? ?
釋義:n.?林蔭道;大街;途徑手段
詞語用法
n. (名詞)
1、avenue在英式英語中指從城市通往郊區的林陰道,尤指鄉間通往私人別墅宅門的林陰小路,通常兩旁栽有樹木; 在美式英語中則指城市中兩旁有樹或高樓的大街,暗示具有某種雄偉程度,用起來比較隨便。
2、在美國的壹些大城市(比如紐約),通常把南北走向的街稱為 avenue,把東西走向的街稱為 street。
3、作以上兩義解時avenue常縮略作Ave.或ave.。avenue引申可表示為“途徑,手段”。
例句
用作名詞 (n.)
1、He stands on the corner of a wide avenue.
他站在寬闊的林蔭道的角落裏。
2、I meet him by chance on Fifth Avenue.
我偶然在第大街上遇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