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是什麽樣的曲藝
南北宋的筆記史籍中,關於“合生”的記載不算太少。甚至還可以知道當時勾欄瓦肆中著名合生藝人的姓名,如吳八兒、雙秀才等。其表演方式,據《都城紀勝》“瓦舍眾伎”條和《夢梁錄》“小說講經史”條的敘述,“合生與起令隨令相似,各占壹事也”。今日相聲和獨腳戲中尚有“行令”壹技,似為合生之遺響。可是把所有的史料放在壹起來看,合生到底是什麽?反倒成了曲藝史上的壹個大問號。研究者各執壹詞。人們只得無可奈何地把它比做“壹串爭論不休的鞭炮”。 “合生”壹詞最早出現於唐代,又作“合生歌”或“合笙”;有“中宗宴內殿,胡人襪子何懿等唱此歌”的記載。《新唐書·武平壹傳》曰:“妖伎胡人,街童士子,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質,詠歌蹈舞,號日合生。”李拓之《中國的舞蹈》據之考證出合生是壹種帶歌吟的舞蹈。名踏筵舞。近年出版之《宋元語言詞典》釋合生為“說話中的壹體”;而“說話”通常作講說故事解。同書“說話”條也作如此釋義。宋洪邁《夷堅誌》中所描寫的合生是士大夫筵席上對伴酒女伶的“指物題詠”。還舉了例子:兩位郡守聚飲,因太守俗呼五馬,主人遂以“十馬”為題命女伶作詩;女伶在詩句中奉承二人壹番,得到萬錢之賞。元關漢卿《金線池》雜劇中,有壹支曲子描寫合生的表演:“或是曲兒中唱幾個花名,詩句裏包籠著尾聲,續麻道字針針頂,正題目當筵合生。”那麽,合生又似乎是花名綴唱、頂針續麻之類的文字遊戲。這些都和《都城紀勝》等書中的敘述完全不同。 把材料梳理和排比壹下:合生是吸收了少數民族音樂成分,對“妃主”“王公”調侃或諷喻的歌唱;後世戲曲曲藝中尚留有《和生》、《喬合笙》曲調。此為壹說。合生是即景抓哏,帶有吟唱的當筵舞蹈。此為又壹說。合生是講述故事,是“說話”之壹體。此為第三說。合生是席間作詩,是指人指物指事的命題吟詠、合生是起令隨令式的語言逗捧、合生是頂針續麻式的文字遊戲。這些是第四、第五、第六說。此外,還有因宋人文字中有“合生今亦謂之唱題目”,宋金雜劇院本中又有“題目院本”壹類,而認為合生即院本雜劇等等。真是五花八門,使人目眩。而且各說之間又經常彼此混戰,如李嘯倉《宋元伎藝考》斷定“合笙非說話”。陳汝衡懷疑“命題詠詩”的記載:“妓女即席成詩,恐怕未必有此敏捷詩才。”(《宋代說書史》) 對於合生出現這種五花八門的描述應該作出怎樣的解釋?也是學者們爭鳴的壹個中心論題。壹種意見認為這麽許多“合生”乃不同歷史時期之同名異物,各歸不同範疇。如任二北《唐戲弄》書中列有“唐宋合生異同表”,結論是:唐代合生源於胡伎,是歌舞藝術;宋代合生以談說為主,間或吟唱,是說唱藝術。另壹種意見則認為不是名同實異,而是發展,是唱和舞的成分不斷減少,說和逗的成分不斷增加,使後人產生了誤會。此兩說可以解釋合生自唐至宋之異化或嬗變,卻都不能解釋何以有不同表演形式之合生。究竟是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不同合生,還是同壹合生在不同場合(勾欄瓦肆或私家宴會)由不同性別的藝人表演而有截然不同的演法?也有人試圖以兼收並蓄、壹網打盡的辦法來解決矛盾,如金名《相聲史雜談》:唐宋“雜劇本來就雜,有歌,有舞。有戲,有市人小說,有商謎打令”,合生就是個“包括歌舞雜嘲的大什燴”。這樣,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記下了它的某壹特點,五花八門的解釋也就說得通了。但其前提是:“合生歸人唐雜劇。”也還只是作者的壹家之言。 與“合生”同時者又有“喬合笙”,據《夷堅誌》解釋,其為“滑稽含玩諷者”。有人從宋人所舉之例作文字上的比較,認為兩者只是在滑稽程度上有些區別。有人則多從表演形式上考慮,認為“喬合生”是糅進了宋雜劇中“付凈色發喬”的表演方法,“是以發喬的姿態來演出的”。著眼點不同,又無更多旁證,自難統壹看法。著名曲藝史家陳汝衡教授在《宋代說書史》壹書中喟嘆道:“最使我們搞不清楚的,就是合生!” (繆依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