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作的古義如下:
1、起,興起,現在起。
2、從事,做工;息業。
3、舉行,進行。
4、幹出,做出,表現出,制造出。
5、當成,充當。
6、創造。
7、文藝方面的成品。
8、同“做”。
9、舊時手工業制造加工的場所。
10、從事某種活動。
作和做用法的區分
作和做用法的區分在現代漢語中比較復雜,有的情況下還有爭議。根據著名語言文字學家呂叔湘在《現代漢語八百詞》壹書中提出的意見,習慣上,具體東西的制造壹般寫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壹點的、書面語色彩重壹點的詞語。
特別是成語裏,壹般都寫成“作”,如“作罷,作廢,作對,作怪,作亂,作價,作曲,作文,作戰,裝模作樣,認賊作父”。不過,呂叔湘認為,區別的標準不是絕對的,遇到沒有把握的詞,他寧可寫“作”不寫“做”。
“作”作為雙音詞的語素和成語的語素的用法:制造:制作、作偽、作票、作俑、始作俑者、自作自受、為人作嫁、作繭自縛。工作、做工:勞作、作息、操作、深耕細作、日出而作。
從事、進行某種活動:作法、作弊、作戰、作惡、作案、作孽、作怪、作梗、作奸、作亂、作伴、作罷、作保、作為、大有作為、作惡多端、作奸犯科。
作法有三種用法:指道士等施行法術;寫文章或繪畫等的方法,如“小說作法”、“國畫作法”;辦事或制作物品的方法。用於含義三時,壹般寫成“做法”。
創作:寫作、作文、作畫、作詩、作曲、作家、作者。著作、作品:大作、傑作、拙作。為、充當、當作:作廢、作伴、當家作主、為虎作倀、認賊作父、作賊心虛。
故意裝出某種樣子:裝作、作態、作派、裝聾作啞、裝模作樣。起、興起、出現:振作、壹鼓作氣、興風作浪。作為:當作,如“把他作為朋友”;就人的某種身份或事物的某種性質來說,如“作為壹個記者,應該尊重新聞事實”;“作為詞典,必須有檢索方法”。
發作:作嘔、作酸。做作、造作。以上十壹種用法中,“作”均讀去聲。但“作”另讀陰平時,特指作坊。二、“作”作為單音動詞與雙音的動名詞賓語構成詞組的用法指“從事、進行某種活動”,如:作貢獻、作處理、作調查、作報告、作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