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定義,還需要有足夠的實用材料(既包括數字材料,也包括文字過程。
材料的描述)的實證。只有通過理論假設、推論和定義的有效實踐證明,
經濟理論才能成為真正的科學理論,否則理論只能停留在假設和定義的基礎上。
實證分析或實證研究是經濟學的壹種分析方法,對應的經濟學稱為“實證經濟學”,英文為“positive economics”。論壇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有兩個誤區:壹是“論證”往往與“理論”聯系在壹起。我們經常看到這篇論文的標題:關於XXX的理論與實證分析。事實上,實證分析可以非常理論化,甚至純理論化;實證分析也可能是實證。這類題目的作者沒有搞清楚理論、實證和經驗的區別和聯系:理論是相對於實踐或經驗而言的,實證是相對於規範而言的。以上題目應改為“關於XXX的理論與實證分析”。二是“分”實證和規範分析。事實上,除非是宗教,否則不存在所謂的“純實證科學”和“純規範研究”。
概念需要討論嗎?需要實證嗎?我覺得這是壹個不需要在這裏回答的問題。因為這是常識。
那麽,什麽是實證分析呢?不同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中國人通常理解的實證分析,是指用統計計量方法處理經濟數據的分析方法。其實這只是壹種計量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只是實證分析方法的壹種,而不是實證分析的全部。如果以此為實證分析,當然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研究在這方面相對不足,這也是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研究需要改進的地方。
然而,實證分析並不止於此。我們來看看《新帕爾格雷夫詞典》中的解釋:又壹山人寫的詞條}解釋說“實證經濟學是描述和解釋經濟現象的經濟學的壹個分支,而規範經濟學的內容致力於實證經濟學的應用,目的是對包括公共政策在內的實際問題提出建議。這兩個經濟學分支之間的差異往往體現在各自的問題上。實證經濟學的問題是“如何?";規範經濟學的問題是“應該做什麽?" .
換句話說,對經濟現象的客觀描述和解釋是實證分析,用什麽手段描述和解釋與之無關。它和規範分析都是經濟研究中不可或缺甚至不可分割的方法。任何經濟理論都是這兩種分析方法結合的結果。但由於其特殊的政治環境,薩繆爾森巧妙地將經濟學分為規範經濟學和實證經濟學兩部分(作為壹種分析方法,並非薩的發明),然後將涉及政治內容的部分拋給了所謂的“規範經濟學”。
由於薩繆爾森的巨大聲望,他的二分法影響深遠,尤其是在中國,他仍然在特殊情況下向學生傳授他的二分法。梁在《什麽是經濟學》中也說:“實證分析的結論是客觀的,是可以被事實檢驗的;從規範分析中得出的結論是主觀的,無法檢驗。”
關於實證科學和規範科學的科學性,二分法理論家認為規範分析是主觀的、任意的、超越理性認知的,而實證分析是客觀的,所以實證分析和規範分析的區分就是科學經濟學和非科學經濟學的區分。
這種做法即使在西方經濟學中也是有爭議的。經濟學家已經認識到這種二分法的不科學性。在《新帕爾格雷夫詞典》的同壹個詞條中,有這樣壹段描述:“壹些有意義的理論發展削弱了區分實證和規範經濟學的合理性,已經表明理性地討論價值判斷是可能的。最好的例子就是阿羅所謂的不可能理論(1951年)。經濟學中的壹些基本而簡單的概念,如價格和數量,並不是可觀測的,實際上是理論上的。事實和價值之間的區別很重要。然而,這不是唯壹應該遵循的方法規則。”也就是說,把它們分開既不可能,也不科學。認為只有“實證經濟學”才能做出理性分析是錯誤的。
至於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與實證分析的關系,如果把實證研究理解為用統計學和計量經濟學工具處理經濟數據,這是當前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研究的軟肋,也是我們需要借鑒其他經濟體系來豐富分析工具的地方之壹。然而,傳統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解決的是不同的問題。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在解決傳統問題時,並不壹定要使用計量經濟學的實證方法。但當代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也需要解決壹些“靜態問題”,因此需要借鑒實證分析。
問題是測量方法只是實證分析的方式之壹,換句話說,實證分析不壹定需要測量。通過分析實證主義的本義,馬克思主義經濟學所倡導的歷史與邏輯相統壹的分析方法,實際上是規範與實證的有機結合。換句話說,實證分析和規範分析是不能分開的。馬克思的歷史分析方法是最大的“演示”,是擺脫了“靜態”局限的“動態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