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英語詞典 - 知識的基本概念

知識的基本概念

凡事不要急躁,學習新事物是陽光下的壹顆棋子。

“所謂知識,就其反映的內容而言,是客觀事物的屬性和聯系以及客觀世界的主觀形象在人腦中的反映。就其反映活動形式而言,有時表現為主體對事物的感性感知或表象,屬於感性認識,有時表現為事物的概念或規律,屬於理性認識。”

從這個定義來看,知識是主客體統壹的產物。它來自外界,所以知識是客觀的;但是,知識本身並不是客觀現實,而是事物的特征和聯系在人腦中的反映,是對客觀事物的主觀表征。知識是在主客體相互作用的基礎上,通過人腦的反思活動而產生的。

知識可分為狹義和廣義:

韋氏詞典1997的定義:知識是通過實踐、研究、接觸或調查獲得的關於事物和狀態的知識,是對科學、藝術或技術的理解,是人類積累的關於自然和社會的知識和經驗的總和。

簡而言之,廣義的知識:知識是人類積累的關於自然和社會的知識和經驗的總和。這個定義表明,知識是人類主觀世界對客觀世界的概括和反映,是大量有組織的信息,是對事實和思想的有組織的陳述,是壹些深思熟慮的判斷和壹些實驗的結果。

-知識分類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CED)出版的《知識經濟》認為:

第壹種“知事”是指關於事實的知識,也可以理解為知道時間、知道地點,即在什麽時間、什麽地點、什麽條件下可以解決什麽樣的問題。

第二種“知道為什麽”是指自然原理或規律的科學理論,這種知識的生產是在專門的研究機構中完成的,比如實驗室或大學。

第三種“專有技術”是指做某事的技能或能力,稱為技術信息或商業秘密,其典型代表是企業開發和保存的技術專有技術。

第四類“誰和如何創造知識”know-who側重於對創造思想、方法、手段、過程和特征的理解。

其中,關於“是什麽”和“為什麽”的第壹類和第二類知識,即關於自然和社會的規律和原理的理論體系,可以稱為狹義的知識概念。從形式上來說,有人稱之為“有形知識”,這種知識非常容易編碼(信息化),可以通過各種媒介獲得。第三種和第四種知識,大多是沒有記錄下來的經驗知識。有人稱之為“隱性知識”或“無形知識”,需要通過實踐獲得。

——認知心理學對知識的理解

認知心理學從何而來?知識的來源和個體知識生成的過程?和表現形式?研究用的等角知識。

比如皮亞傑認為,經驗(知識)來源於個體與環境的相互作用,這種經驗可以分為兩類:

第壹,物理經驗,來源於外界,是個體作用於對象而獲得的對客觀事物及其聯系的認識;

第二種是邏輯——數學經驗,它來源於主體的行動,是個體對行動之間協調性認識的結果。例如,兒童通過擺弄物體獲得關於數量守恒的經驗,學生通過數學推理獲得關於數學原理的知識。

皮亞傑對知識的定義是從個體知識的生成過程來表述的。

布魯姆對知識的定義是“對具體事物和普遍原理的記憶,對方法和過程的記憶,或者對壹個模型、結構或框架的記憶”,屬於從知識所包含的內容的角度對現象的描述。

——而現代認知心理學又普遍認為知識可以分為兩類:

①陳述性知識

②程序知識

從功能的角度看,陳述性知識是用來回答“是什麽”問題的知識

?程序性知識是用來回答“怎麽辦”問題的知識。

從衡量的角度來看,壹個人是否具備某種知識,不僅取決於他怎麽說,還取決於他怎麽做,包括不可說的知識。

比如,檢查學生的幾何知識,不僅要看他是否理解幾何的概念和命題(定理),還要看他是否能熟練運用可以用來解決幾何問題的啟發式。

-陳述性知識:

陳述性知識是個體因為有明確的線索可以提取而可以直接陳述的壹類知識,通常包括壹個具體的事件、事實、經驗總結斷言和壹個反映真理本質的更深層次的原理等。主要用來說明事物是什麽,為什麽,怎樣,從而區分和區別事物。

陳述性知識是描述性的,其認知單位是命題。

-程序知識:

程序性知識是壹種只能借助於某種形式的活動來間接推斷其存在的知識,通常包括啟發法、各種方法、計劃、實踐、程序、套路、策略、技巧和訣竅來解釋做什麽和怎麽做。

程序性知識主要是描述性的,其基本認知單位通常采用壹般規則:目標、情境→動作。

1.陳述性知識壹般,但是應用起來比較難。

程序性知識很容易應用,但受到具體情況的限制。

2.陳述性知識涉及壹個人的環境

程序性知識涉及壹個人的目標和行動。

3.陳述性知識的總量有時可以稱為知識結構。

程序性知識的總量可以稱為啟發式結構。

人類的任何智力行為都需要這兩種知識。

比如“等腰三角形兩個底角的平分線相等”就是壹個命題,屬於陳述性知識。

而“證明線段AB和CD相等(目標),如果是同壹個三角形的兩個內角的平分線(場景),則需要證明這兩個∠是等腰三角形的底角(動作)”是啟發式的,屬於程序性知識。

前者是對等腰三角形圖形特征的客觀描述,不涉及目標或其所表示的動作。

後者是在特定情況下建議采取的行動,這是由要實現的目標和面臨的情況決定的。

命題有真假之分,命題的真實性就是前者的價值。

啟發式的價值在於,它能有效地解決問題。啟發式源於原則,但不等同於原則。

顯然,陳述性知識的獲得主要依靠理解和記憶;程序性知識的獲得主要依靠實踐活動和實際操作訓練,只有通過學習者的親身實踐才能獲得。

程序性知識主要是從個人所做的事情中推斷出來的,所以程序性知識本質上是壹套控制和支配人們行為的操作規則或程序。

所以,現代認知心理學其實包含了技能的概念。

認知策略本質上是壹套關於如何學習、記憶和思考的規則或程序,也屬於程序性知識的範疇。

以上知識觀是廣義的。它包括技能、認知策略,甚至包括我們通常所指的元認知知識。

此外,認知心理學家從兩個維度對程序性知識進行分類:

①自動和受控

比如學生在解決數學問題時,壹般是受主觀意識控制的,而對已有知識的提取和組合是自動的,壹般不需要有意識的註意。

②壹般和特殊

壹般程序性知識:分析、歸納、從壹般到特殊、從特殊到壹般。

特殊程序知識:待定系數法、配點法、數學歸納法。

當然,這兩種劃分是相對的,程序性知識其實還有很多“中間類型”。

-知識的來源和獲取

有兩個主要類別:

第壹,直接來源於信息的客觀事物;

2.通過信息載體或媒介的傳輸和交換間接獲得。

其中,皮亞傑認為知識是通過行為壹步步內化的。

布魯納認為,知識首先以程序的形式出現——中介圖標的形式(視覺)——符號的形式(陳述性)。

因此,參與問題解決將有助於個體將理論(陳述性知識)轉化為問題解決程序(程序性知識)。

-信息和知識之間的關系

區別:信息是有形的,獨立於行動和決策,經過處理後改變形式,物質產品,與環境無關,可再生。

例如,動物發出“危險”和“獅子來了”的信號

信息也有主客觀參與,但相對簡單。

知識是無形的,與行動和決策有關,加工後思維的變化,精神產品和環境意義的變化,只能在學習後轉移,不能復制(隱形知識)。

聯系:知識是大量有組織的信息,獲取知識依賴於獲取信息;信息是知識形成和傳播的中介,而不是知識本身。知識是經過仔細研究和理解的有用信息,是人類加工信息的產物。不是所有的信息都能成為知識。在信息時代,來自眾多復雜對象的大量信息,只有借助現代信息手段,通過掌握現代信息科學技術的認知主體,才能真正轉化為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