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出自:相傳戰國時期,有壹個民間醫生,姓秦叫,名叫。去伏牛山給人民治病。壹天,我走到劉冬紀念碑東北方向的山坡上,看見草叢中有壹具屍體,似乎剛剛死去。他試圖救活他,但是他的心臟和肺都碎了。正在猶豫的時候,突然壹只狼路過這裏。他扔出手術刀,將狼刺死,取出它的心臟,放入體腔。我看見壹只狗經過,抓住了它,拿走了它的肺,放進了屍體的空腔裏。獲救後,屍體活了過來。突然站起來抓住扁鵲說:“小偷,把我的財產還給我!”扁鵲說,“我救了妳的命。妳為什麽還叫我小偷?妳怎麽敢!”那人死死抱住扁鵲,不停地喊:“把我的財產還給我!”扁鵲無可奈何,去陽城見了那位官員。
陽城縣使姓白。聽了他們的抱怨後,他對扁鵲說:“妳趁他睡著時偷了他的東西。他醒來時妳被抓住了,並盡快把它們還給他。”扁鵲說:“這個人既殘忍又無情。不信的話,當場查。”裁判官點頭表示同意。扁鵲說,“打開他的內臟。”男的膽小,不甘心。扁鵲說:“妳看我封的刀口。”那人解開雙臂,果然,他壹眼就看到了壹把新的縫紉刀。縣令大驚,男子欲辯。這時,扁鵲跺了跺腳,但漸漸走開了...
白縣令趕在後面,追到石瀨山頂,只見他盤腿朝東坐著,叫他起來,他卻不說話。縣令名人檢查了扁鵲接受治療的地方,如果有死狼和死狗,它們仍然在那裏。只有壹個沒有心臟,壹個沒有肺。他說:“那個人真沒心沒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