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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寫作,少用形容詞

翻閱《小豐現代漢語廣告語法詞典》,讀到關於不同性質的用詞,是這樣說的:名詞比動詞好,動詞比副詞、介詞好,形容詞最最不好。讀完會心壹笑,深表認同。

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

古道西風瘦馬,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

瞬間想到這首詩。12個名詞,有動有靜,有時間有人物有情緒,畫面張力十足。

沒有形容詞,完全不影響對壹件事情的表達。

而放在以前讀書時,是反過來的:用堆砌的形容詞去掩蓋內容的空洞和混亂的邏輯(當然其實當時並不知道有所謂的邏輯,只是套用模板),來獲得壹個高分。

我是曾經的獲利者。因為善用好詞好句名人名言,懂得如何在開頭結尾使用比喻排比擬人,作文總是能拿到高分。

現在想起來,那不能說錯,分數還是重要的;影響的是我對寫作的認知,並由此偷懶:我不需要有什麽獨立的思考,不需要前後自洽的邏輯,我只是壹個寫作機器。

甚至於大學寫影評、書評時,我依然以此自欺,也欺人。洋洋灑灑幾千字,每句話都很美,但核心思想寥寥。套用壹句話,這就是用戰術上的勤奮掩蓋戰略上的偷懶。

前不久,浙江高考滿分作文上了熱搜。我在朋友圈刷到原文的時候,第壹行就把我打趴下了:字不認識。而往下,不光字沒見過,意思也不懂。愧對自己的專業。但,這就是好的作文了嗎?

連嶽在他的推文《說說浙江高考滿分作文》裏寫道:寫文章,主要是為了交流。交流,溝通效率就重要。……文字之美,蘊含在我們日常語言當中,仔細體會,認真提煉,我手寫我口,其中的觀點與情感,可準確傳達給妳,就是好文章。

我想,這兩點是相通的。簡潔明了的表達比晦澀難懂的文字更有價值。

不僅廣告、寫作如此,職場中文案應用也是。

壹開始絞盡腦汁想諧音梗,試圖“雕琢”文字,體現自己的巧思,很快就意識到行不通:壹是增加閱讀、理解障礙,不適合互聯網時代的快速傳播;二是文字水平不夠,初級的“造詞”不見得高明。越到後來,做更多的是刪減:減掉可省略的關聯詞,減掉不必要的“的了過”,減掉說明減掉形容。能用10個字表達,就絕對不要用11個字。

如此詞語簡單了,句子變短了,內容就更好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