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是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所以侵權也可以稱為侵權。
英語中“侵權”壹詞被稱為“tort”,來源於拉丁語“tortus”。它最初的意思是扭曲和彎曲,也用於切斷某人的胳膊或腿。這個意思仍然可以來源於德語(jemandeneinenTortantum;酷刑)和法語(aviordutortFairedutortous),後來錯誤逐漸演變成錯誤的意思。在法語中,tortum和tort都來源於拉丁語“delictum”,原意是“過錯”和“罪惡”。拉丁語名詞delictum來源於動詞delinqere,意思是冒犯、錯誤或過失。中文的“侵權”壹詞“最早是在清末編纂《大清民法草案》時使用的。”但是,我國舊民法對侵權行為的概念沒有明確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