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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松年的主要成就

1979後,中國最早從事行政法與行政管理研究的學者之壹,參與編寫了中國最早的統壹教材《行政法概要》;主編中國最早的行政管理專著之壹《行政管理學》,獲全國行政著作壹等獎。此後,他壹直處於行政法學術研究的前沿。應松年於1983開始招收行政法學碩士研究生,是我國最早的碩士研究生導師之壹。從1994開始成為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博士生導師,招收臺灣省博士生。同時,應松年是全國行政法研究會和行政管理學會兩個學術團體的最早組織者和領導者之壹,至今仍是行政法學術團體的主要領導者。

1986,NPC法工委行政立法調研組主要領導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立法調研組,壹直擔任該組主要領導。曾參與起草《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現正在起草《行政許可法》、《立法法》等法律,並參與多部法律草案的討論。是《行政訴訟法》立法研究項目的主要負責人。

第十屆、第十壹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內務委員會委員,以及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內務委員會委員。兼任北京市法律顧問團團長、天津市法律顧問、藥監局法律顧問、公安部特邀監察員、北京市高院特邀監察員等。最高人民法院特邀顧問、最高人民檢察院特邀顧問。

應松年教授致力於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教學和研究。他是中國第壹批行政法學研究生導師,也是最早的行政訴訟博士生導師之壹。他兩次被評為北京市優秀教師。參與編寫了全國第壹本行政法教材《行政法概要》,主編了統編教材《行政法》《行政訴訟法》,主編了《行政行為法》、《行政法總論》、《國家賠償法研究》、《行政法理論與實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詞典》、《行政法新論》、《行政管理學》等。其中不少是北京市或全國的重點課題,作品多次獲得校級、部級、全國的各類學術著作獎,為行政法教材建設和行政法發展做出了貢獻。多年擔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兼任中國行政管理學會、中國監察委員會、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

1986至今,擔任NPC法律委員會行政立法調研組副組長,參與起草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教育法等重要法律,承擔衛生法、農業法、漁業法等多個部門行政立法的咨詢顧問工作。他也是北京和天津市政府的法律顧問。

1990以來,先後在日本、法國、臺灣省講學,訪問美國、德國、澳大利亞、荷蘭、香港、澳門,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在日本、臺灣省、荷蘭、香港發表學術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