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先有民族語言,而無本國文字。後來借用漢字的音和形創造了表音文字――假名。片假名仿自楷書,平假名仿自於草書。1946年日本政府公布的“當用漢字表”中收錄漢字1850個,但是日語漢字的實際使用數量卻不僅僅是這些,日本出版的《大漢和詞典》收錄了49964個漢字。
朝鮮仿照漢字的字形創造出拼音文字“諺文”,但僅在市井階層使用,而上流社會則壹直使用漢字,稱為“真書”。1894年甲午戰爭後,其國內方逐漸普及漢字和諺文混合的文字。之後,行文取消漢字,壹律用諺文。然而,法律、法規及重大歷史文本仍以漢字底本為準,以避分歧。大韓民國至今行文仍於諺文中夾用漢字。
越南創制了壹種類似漢字字體的文字――字喃,是利用漢字的字形,在漢字的音義基礎上改造的越南文字,用以緩和越南口語與漢字字音的矛盾。歐洲傳教士到越南之後,他們制定了采用拉丁字母拼寫的越南拼音文字,這種拼音文字逐漸代替了字喃,壹直使用到現在。
新加坡、馬來西亞使用簡化字漢字傳習海外,傳入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在77%的人口為華人的新加坡,漢語是官方語言之壹。1969年,新加坡公布第壹批簡體字502個,除了67個字(稱為“異體簡化字”),均與中國公布的簡化字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