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落款十二個月雅稱分別是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
古代多在書信、字畫上題字,用毛筆豎寫姓名年月,用以贈送禮物時表明贈送人和受贈人,也為書法藝術的壹種表現形式。雅稱是寫在落款處的,落款包括:正文內容的出處、贈送對象、創作緣由、創作時間、作者姓名、字號等。落款又分“單款”和“雙款”。既署贈與對象名號,又有作者署名的叫“雙款”,只署作者名的叫“單款”。
古人題款時如落書寫月份,壹般都不會直接寫“壹月、二月”這種俗稱,而是選擇用雅稱代替。比如壹月就寫孟春、二月寫仲春、三月寫季春、四月寫孟夏、五月寫仲夏、五月寫季夏、六月寫孟秋、七月寫仲秋、九月寫季秋、十月寫孟冬、十壹月仲冬、十二月寫季冬。
書法落款季節雅稱
舊歷分春、夏、秋、冬四個季節,即舊歷正、二、三月為春季,四、五、六月為夏季,七、八、九月為秋季,十、十壹、十二月為冬季。
季節還有壹些別稱,如春的別稱有陽春、芳春、青陽、艷陽、陽中、三春、九春等。夏的別稱有朱夏、朱明、昊天、長贏、三夏、九夏。秋的別稱有素秋、金秋、商秋、商節、素商、素節,金天,高商、三秋,九秋,冬的別稱有寒冬、安寧、玄英、三冬、九冬等。這都是古人經常用在書法落款處的季節別稱,十分風雅別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