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開玩笑的幽默
如果妳要揭穿某人無傷大雅的謊言,妳可以說他的話不過是“tongue in cheek”罷了.
《牛津英語詞典》對短語“tongue in cheek”的解釋是“幽默諷刺的;沒必要當真的”.如果壹件事被形容成“tongue in cheek”,那說明這件事聽起來似乎很嚴重,實際上只是開玩笑,雖然玩笑中經常含有深意.
在
英語文學作品中,有關“tongue in cheek”最著名的例子也許是喬納森·斯威夫特1729年所作的散文《野人芻議》(A Modest
Proposal),斯威夫特在文中著力描寫了當時的愛爾蘭人壹貧如洗,他用“tongue in
cheek”的滑稽說法,談到壹些愛爾蘭人把自己的兒女賣給有錢人吃.
Tongue in
cheek這個短語早在19世紀初就有了,關於它的起源眾說紛紜.有壹種說法將它的來歷追溯到戲院,據說當時的演員為了避免在不適當的時候笑場,就把舌頭
伸進腮幫子裏.另壹種可能是:在18世紀,當人們做愚弄人的鬼臉時,通常會把舌頭伸到兩腮處,體現壹種滑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