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壹詞《現代漢語詞典》有兩種解釋——
壹是難以對付或忍受;劇烈;兇猛:心跳得~|天熱得~|這壹著棋十分~|這人可真~。
二是利益和損害:不計~|~攸關(利害所關,指有密切的利害關系)。
厲害壹詞的解釋則是:見[利害]
也就是說,當“利害”解釋為難以對付或忍受;劇烈;兇猛時和“厲害”通用。
既然如此,為什麽不把厲害這個詞省略了呢?像這樣可以互通互用的詞很多。漢語博大精深,但其精是體現在表情達意的強大功能上,在這種毫無意義的細節上斟酌用詞,浪費時間,又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