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七十古來稀,俗語有“七九六十三,要活也犯難”之說。六十六歲已過了這“犯難”之年三年,因此想再堅持到70歲似乎是壹件比較困難的事情,“活到六十六,閻王要吃肉”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那怎麽逃過這個災呢?很多農村地區有這樣的風俗,為了防止閻羅吃父母的肉,在父母六十六歲生日的時候,送上六十六塊肉給父母吃,替父母消災。
在《中國風俗辭典》中有記載,這個風俗流傳於浙滬皖等地。“將豬腿肉切成六十六小塊,形如豆瓣,俗稱“豆瓣肉”,把肉紅燒之後,蓋在壹碗大米飯上,連同壹雙筷子放進籃子裏,上面用紅布遮蓋,由子女送給父母品嘗。也許,這個習俗與古時生活貧窮有關,在物質匱乏的年月,農村的老人常笑稱這是女兒送的“解饞肉”,肉的多少往往顯示女兒家的條件好壞。
而“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請自己去”這句話,人活到這兩個歲數的時候會面臨壹個坎,很容易在這個歲數去世。因此,七十三、八十四這兩個數字,對於農村的老人來說,是他們人生中最大的噩夢。
據考證,這個說法有壹段來歷。孔子活到72歲去世,按我們傳統的說法是虛歲73歲。而孟子活到了83歲,虛歲84的時候去世。人們稱他們兩位是聖人,聖人尚且如此,何況普通人呢?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這樣的俗語。
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有很多的老人在這個年紀去世。從醫學上來說,人體存在周期性,大概每隔11年壹次。而73和84歲剛好處於兩個周期的末尾,身體機能最差的時候,加上老年人心理擔憂,自然去世的概率就大了!
由此可見,在農村流傳的壹些俗語,還是非常有借鑒意義的,畢竟這是數千年來農民根據生活經驗的總結。各位朋友認為有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