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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ion 和 govern區別

在中國,通英語的人可謂無數,妳我也算是學過點英語的。幾乎所有這些人都知道,

在漢譯的“美國政府”壹詞中,“政府”的英語原文是“GOVERNMENT”,而在漢譯的所

謂的“克林頓政府”壹詞中,“政府”的英語原文中卻是“ADMINISTRATION”。這顯然

是兩個長得面目全非的完全不同的英語單詞。那麽,它們怎麽壹翻譯成中文,就突然都

變成壹模壹樣的“政府”了呢?

我在學英語遇到這兩個詞的時候,也在英漢詞典上探過究竟,發現在英漢詞典上往

往這樣解釋。“美國政府”的“政府”原文“GOVERNMENT”,它的主要含義是“政府”,

“政體”,但是,也有“行政管理”和“管理機構”的意思。而“克林頓政府”中“政

府”原文“ADMINISTRATION”,它的主要含義是“管理”,“行政機構”。但是,英漢

詞典裏特地作了說明,當這個詞的第壹個字母大寫時,也就是當它成為專有名詞的時候,

它就是指“總統制國家的政府”。

這樣,我和妳壹樣,也和所有通過查英漢詞典學英語的中國人壹樣,得出了這樣壹

個結論。就是說,第壹,“GOVERNMENT”是壹個泛泛的“政府”大詞,也就是說,在英

語中,國家政府是“政府”,國家的行政管理機構也是“政府”。第二,“ADMINISTRA

TION”壹詞,在總統制的國家,比如,象美國這樣的國家裏,它就是前面那個“政府

(GOVERNMENT)的同義詞。說白了,就是在美國這樣的總統制國家裏,也許是由於某種

習慣用法的緣故,也許僅僅是愚蠢,他們居然自找麻煩地用了兩個不同的單詞,去表達

同壹個簡簡單單的概念:“政府”。這樣的結論和理解壹經查明,就自動成了我閱讀和

思維的壹部分。

來到美國以後,我們還是可以通過衛星接收中文的,乃至發自中國的電視節目。也

可以閱讀到不同的中文報紙。當然,更多的是鋪天蓋地而來的英語信息。我們就這樣身

不由己暈暈乎乎地夾在中間。有很長時間,我們延續著多少年來在國內形成的理解和思

維習慣。聽著中文的“美國政府”和“克林頓政府”十分地耳順,每當從英語新聞中聽

到克林頓“ADMINISTRATION”,也總是條件反射壹般,自動在腦子裏把它變成“克林頓

政府”,從來不假思索。

聽多了之後,我們發現了這兩個英語單詞的壹個使用規律。那就是,盡管英漢詞典

裏頭說這兩個單詞的意義相同,都代表“政府”。但是,在英語裏面,至少在美國,他

們從來不隨意混用這兩個詞。因為我們從來也沒有在克林頓的名字後面,聽到過“GOVE

RNMENT”這個“政府”,跟在他後頭的,壹直是那個繞口的“ADMINISTRATION”。即便

如此,我們也以為這是使用語言的習慣問題,屬於語言學家們研究和探討的範疇。我們

這樣的語言學習者和使用者,只需死記硬背這個“洋習慣”,使用時不要“出洋相”就

可以了。

追問:

Administ ration 與Government 文化語義辨析及其翻譯

胡兆雲

(廈門大學外文學院,福建廈門 361005)

摘 要:本文分析了英語(尤其是美國英語) 中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的文化語義差異,認為administration 的詞義核

心是“行政分支”,將administration 翻譯為漢語的“政府”不夠妥當,該詞的恰當漢譯為“行府”,而government 的漢譯是“政府”。

關鍵詞:administration / government ; 行府/ 政府; 文化語境; 上下義關系

Abstract :This thesis analyzes the cultural semantic differences of“administration”and“government”in English (especially American English) ,

and holds that the semantic core of“administration”is“a body of officials of the executive branch of agovernment”. Therefore it is not appropriate to

translate“administration”into“政府”. The appropriate Chinese translation of“administration”is“行府”,and the appropriate Chinese translation of

“government”is“政府”.

Key Words :administration / government ; 行府/ 政府; cultural context ; hyponymy

中圖分類號:H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 - 6038 (2006) 09 - 0040 - 04

0. 引言

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是英語(尤其是美國英語) 中經常

出現的兩個詞,目前我國英漢翻譯界多將二者均譯為“政府”,這是值

得商榷的。本文認為,二者文化語義不同,不應統統譯為“政府”,應

視其文化語義的差異,分別予以恰當翻譯。

1.“政府”概念在不同文化語境中的界定及翻譯對策

1. 1 文化語境分析———廣義政府與狹義政府

要準確翻譯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首先要對這兩個詞的

文化語境進行探究。在我國,關於中國政府的法定含義有兩種:壹是

新中國建國初年“***同綱領”規定的集立法、行政、司法、軍事於壹體

的廣義的政府,壹是始於1954 年憲法規定的狹義的政府,即指國家

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或國家行政機關(喬耀章,2002) 。關於西方

“政府”概念的廣義和狹義解釋,趙寶煦(1982 :103) 曾作過這樣的說

明:“實行總統制的國家,政府通常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全部的立法、

行政和司法等機關。這就是所謂廣義的解釋。在實行議會內閣制的

國家,政府通常是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關。這就是所謂狹義的解

釋。”因此,譯者必須弄清楚“政府”的文化語境,區分總統制類型的

廣義政府文化語境和議會內閣制類型的狹義政府文化語境。如果原

文是總統制廣義政府文化語境,那麽譯者就要按廣義政府概念的理

解,將原體系話語譯成廣義政府的體系話語,而不能按狹義政府概念

的理解,將其譯成狹義政府的體系話語。

在中國翻譯史上,因對文化語境認識不夠而導致翻譯失當的例

子俯拾皆是,比如,美國國家元首和行政首腦President 壹詞在早期

漢語翻譯中就曾被譯成“皇帝、國君、頭人、總理、首領主、國主、酋、酋

長、大酋、邦長、統領、總統領、大統領、首領、勃列西領、大伯勒格斯、

伯理喜頓、伯理璽天德”等(熊月之,2002 :139 - 147) 。只有當譯者對

異域文化有了充分的了解和準確的把握,才能做到文化翻譯保真,實

現異語間文化語義的準確傳遞。不同文化之間常常存在“因素不對

應”的問題,即存在於壹個文化中的因素與概念,不存在於另壹文化

中。比如當國人最初接觸美國文化時,中國文化中不存在President

制度因素與概念,不存在相應的詞匯,這對翻譯構成了文化和語言障

礙,因此譯者須在翻譯中進行創造性勞動,做雙重努力,既要進行文

化譯介,又要進行必要的語言創新。

2. 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的語義層次分析

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兩詞與美國政制密切相關,因此,

要準確翻譯這兩個詞,需要對美國政制有深入、客觀的了解。

2. 1 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的上下義關系及其對翻譯的啟示

今天許多中國人對美國政制已不陌生。美國是典型的總統制國

家,其政府是廣義政府。美國政府在宏觀結構上分為3 大部分:立法

(legislative) 部分、行政(executive) 部分和司法(judicial) 部分。這3 大

部分合起來構成美國政府。立法、行政、司法3 大部分也可稱為3 大

分支。涵蓋立法、行政、司法3 大分支的那個“政府”,在美國英語中

就是“government”。圖示如下:

圖1美國政制結構示意圖

從語義學角度看,government (政府) 與立法分支、行政分支、司法

分支之間存在壹種上下義關系(hyponymy) 。所謂上下義關系,是“指

個體詞項與壹般詞項間的語義關系,即個體詞項被包括在壹般詞項

之內”(李延福,1996 : 702) 。例如,“花”是“玫瑰”的上義詞( hyper2

nym) ,“玫瑰”是“花”的壹個下義詞(hyponym) ;被包括在同壹個上義

作者簡介:胡兆雲,教授,博士,研究方向:翻譯理論與實踐

收稿日期:2006 - 02 - 11

 

2006 年第9 期

總第2 1 0 期

外語與外語教學

Foreign Languages and Their Teaching

2006 , №9

Serial №210

 

詞項內的詞項稱作同下義詞(co- hyponyms) ,如被包括在上義詞“花”

之內的“玫瑰,牡丹,水仙,臘梅”等是同下義詞。在government (政

府) 與立法分支、行政分支、司法分支之間的上下義關系中, govern2

ment (政府) 是上義詞,而立法分支、行政分支、司法分支則是govern2

ment 的下義詞。這種上下義關系決定了government 與立法分支、行

政分支、司法分支不是同壹層次上的詞: government 比立法分支、行

政分支、司法分支高壹個義層;立法分支、行政分支、司法分支則比

government 低壹個義層,3 者屬同下義詞,位於同壹個低層次。

在英語(尤其是美國英語) 中,用來表述“行政分支、行政機構、行

政部門”的詞除了“executive branch”和“executive department”等之外,

另壹個常用的詞就是administration , administration 與“executive

branch”和“executive department”指的基本上是同壹個機構。從語義

學角度看,行政分支的義層地位就是administration 的義層地位,二者

的義層地位完全相等。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之間同樣是上

下義關系,government 是administration 的上義詞,administration 則是

government 的下義詞。這明顯表明,government 與administration 不

是同壹層次上的詞:government 比administration 高壹個層次,admin2

istration 則比government 低壹個層次。既然administration 與govern2

ment 分屬兩個不同的義層,那麽其翻譯當然就不容混淆了。如果將

administration 和government 都譯作“政府”,那顯然將兩個不同義層

上的詞混為壹談了,誤譯就難免了。

2. 2 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詞義範圍的不同及其對翻譯的

啟示

上義詞與下義詞的詞義範圍不同,上義詞的詞義範圍大於下義

詞的詞義範圍,而下義詞的詞義範圍則小於上義詞的詞義範圍。作

為上下義詞,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的詞義範圍當然不同,見圖

2 :

圖2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詞義範圍示意圖

由圖2 可見,government 的詞義範圍包括立法分支、administra2

tion 和司法分支3 部分內容,administration 只是government 的詞義

內容之壹,其詞義範圍不包括立法分支和司法分支這兩部分內容,因

此administration 的詞義範圍比government 的詞義範圍要小得多,ad2

ministration 的詞義範圍大約只是government 詞義範圍的". 。既然

兩者的詞義範圍不同,那麽將二者譯作同壹個詞“政府”,則顯然不

妥。

2. 3 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字面表達的不相容性及其對

翻譯的要求

上義詞和下義詞之間在字面表達(拼寫/ 字形) 上存在不相容性。

在英語中,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之間在字面表達上存在明顯

的不相容性,該不相容性在漢語翻譯中應予以體現。將government

譯作“政府”是準確的,那麽由於下義詞administration 與上義詞gov2

ernment 之間字面表達的不相容性,這壹翻譯也就排除了再將admin2

istration 譯作“政府”的可能。

根據administration 的詞義層次、詞義範圍、字面表達等因素,該

詞的準確漢語翻譯只能圍繞“行政分支”加以考慮。

3. 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的釋義分析

在總統制、廣義政府文化語境中,administration 是壹個具有相當

獨立性的詞,與government 的區別截然分明,不容混淆,特別當Ad2

ministration 以大寫開頭時尤其如此。在此我們以Webster’s New

Worl d College Dictionary (《韋氏新世界大學詞典》) 、Random House

Webster’s Dictionary of A merican English (《藍登書屋韋氏美語學習

詞典》) (以下簡稱WDA E) 、《英語報刊詞語精選》和《新英漢詞典》為

據,考察與administration 和government 有關的詞語的釋義,對ad2

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的含義作壹分析。

3. 1 Government 釋義分析

該詞在WDA E 中的第2 個釋義是:

the governing body of persons in a state , community , etc. or a

branch of this body(Dalgish ,1997 :563)

(漢譯:壹個國家、區域等內由多人組成的治理機構,或該機構的

壹個分支。)

由此可見,government 是包含各個統治分支的總的統治機構,因

此,government 的準確漢譯是“政府”,“government”與“政府”可以互

譯。此處“該機構的壹個分支”並不特指“行政分支”,而可指“行政、

立法、司法”分支中的任何壹個。

3. 2 Administration 釋義分析

我們可以分別考察administrative 、administrator 和administration3

詞的釋義,以準確把握administration 的含義。

3. 2. 1 Administrative

1) 該詞在《英語報刊詞語精選》中的釋義如下:

行政的;執政的: admi nist rative structure (行政機構) / administra2

tive authorities(行政當局) / administrative injunction (行政命令) (張健,

1997 :5)

2) 該詞在1985 年版《新英漢詞典》(增補本) 中的釋義如下:

行政的;管理的;後方勤務的:an division 行政區域/ ?an~or2

gan (post) 行政機關(職務) (《新英漢詞典》編寫組,1985 :15)

3. 2. 2 Administrator

該詞在2000 年版《新英漢詞典》(世紀版) 中的第2 個釋義是:

行政官員(上海譯文出版社,2000 :18)

3. 2. 3 Administration

1) 該詞在WDA E 中的第2 個釋義是:

a body of administrators or executive officials ,esp. ( of ten cap. ) the

officials of the executive branch of a government (Dalgish ,1997 :15 - 16)

(由administrators 或executive 官員、尤其是(常大寫A) govern2

ment 的行政分支的官員組成的機構。)

2) 該詞在《韋氏新世界大學詞典》中的(b) 釋義是:

[often A- ] the officials in the executive branch of a government and

their policies and principles(Agnes ,2001 :18)

( [常A- ]壹個政府之行政分支的官員及其政策和原則)

由上可知,administration 是政府的行政分支(及行政分支的官

· 41 · 外語與外語教學2006 年 

員) 。

4. 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的準確翻譯

4. 1 Administration 與Government 的準確翻譯

Administration 指的是政府的行政分支,其詞義核心是“行政分

支”,因此將其譯成漢語時壹定要譯出“行政分支”的意思。在總統

制、廣義政府文化語境中,其準確翻譯應是“行政政府”,簡稱“行府”

或“行政府”。在不失其“行政分支”這壹詞義核心的前提下,在不同

的上下文中,該詞還可以譯作“行政機關、行政部門、行政機構、行政

當局、行政分支、行政班子”等,總之,要體現出其“行政”的語義內核。

由此觀之,前例中的“美國政府行政當局、美國政府行政機構”等表述

是比較準確的。

Administration 的壹個特殊用法是與美國總統的名字聯用,美國

總統的名字放在該詞之前,該詞首字母大寫或小寫。在美國人心目

中,這個administration 天經地義就是專指總統行政這壹部分,決不會

是那個囊括立法、行政與司法三部分的“政府”,因此,這裏的adminis2

tration 不能譯作“政府”,而只能譯作“行府”。目前漢語中“總統名+

政府”的譯法、用法比較普遍,這種情況理應改變。須摒棄“總統名+

政府”的譯法,而代之以準確、簡練的“總統名+ 行府”的譯法。

Government 的準確翻譯是“政府”。

4. 2 關於詞語“行府”

“行府”可以作為administration 的漢語對應詞。“行府”的理據是

“行政政府”,是“行政政府”的縮略語。語詞縮略或簡化是壹種常見

的語言現象,隨著時間的推移,詞形較長的語詞大都會出現縮略或簡

化形式,這是壹種必然,使用頻率高的語詞尤其如此。“手機”就是壹

個例子:

“蜂窩式無線移動電話”的詞形太長,理據復雜,所以“大哥大”之

稱風行壹時。可是近年來,人們又嫌“大哥大”偏長,而且比較費解,

於是更喜歡叫它“手機”。“手機”的理據是“隨手攜帶之電話機”,它

最直觀,最容易理解,所以最受歡迎。(王艾錄,2001 :122)

王艾錄等(2001 :122) 認為,引起語詞理據改變的原因之壹是“對

內部形式的舍繁就簡”,“語言中的簡稱或縮略語(如人民代表大會→

人大) ,都是內部形式舍繁就簡的結果”。“行政府”實際上就是“行政

政府”的壹種縮略形式,它可以進壹步“舍繁就簡”,縮略為“行府”。

“行府”壹詞是二字結構,符合現代漢語詞匯雙音化特點;“行”表

示“行政”,“府”表示“政府”,該詞具有顯性理據,容易掌握,形式簡練

得當,表義全面準確,具備“語言的經濟性和信息表達的密集性”(王

艾錄,2001 :92) ,堪稱壹個形義完美結合的縮略語。

4. 3 對1985 年版《新英漢詞典》中administration 某些釋義的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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