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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人類?人類的定義是什麽?怎樣的生物才是人類?

無毛哺乳動物.米定義吧?!哺乳動物...直立行走...有四肢..可以使用並且制造工具.人類不光大腦有神經原的.脊椎啊...什麽的哪裏都有...機器芯片已經有人直入大腦了...但目前科技太落後...妳說的不可能...只有大腦的是標本吧...只有軀體的估計是畸形...

人是什麽

——從人類學角度談人的定義

高勇傑

(中山大學計算機系 珠海 519082)

摘要:關於人的定義的問題,壹直以來各個專業的人們都對其產生極大的興趣,不管是哲學家,考古學家,歷史學家還是生物學家,都從他們專業的角度出發,同時結合時代發展的背景和其他專業的發展,對“人是什麽”這個問題做出不同的回答,本文在總結前人的基礎之上,試圖從體質人類學和文化人類學角度出發,對“人是什麽”做出解釋。

關鍵詞:人的定義 體質人類學 語言人類學 文化人類學

從古到今,人類未曾中止對自己本身的追問、探尋和構想。但是,人們又從來沒有獲得壹個令人滿意、能完美解釋人的答案。

古今中外,有許多學者都給“人”這個概念下過種種定義:

“人是城邦的動物”——亞裏士多德。

“人是沒有羽毛的兩腳直立的動物”——柏拉圖。

“人之所以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辯也(能思維)”——荀子。

由此可見,人們在很早以前就試圖把自己和其他動物分別開來,當時,我們可以顯然的看出,他們的定義存在明顯的缺陷,帶有很大的時代特點。

按照亞裏士多德的定義,壹切非城邦的“人”,不論是原始人還是現代人都失去了做“人”的資格。

柏拉圖的壹個學生曾和他的老師開了壹個玩笑:他把壹只雞拔光了毛,說:“這就是老師的‘人’!”這個嘲諷,暴露了柏拉圖給“人”下的定義的毛病。

相對而言,還是荀子下的定義比較高明,因為他指出人的特征之壹——能思維。但這仍舊有缺點,因為壹些其他的高等動物,也具有壹定的思維能力。

在很長壹段時間內,很多人把人定義為:“能思維、有語言、會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動物。”這是比較高明的定義,他不僅指出人有思維能力,更重要的是他指出“使用工具”這種人類特有的能力。

然而,我認為把人定義為“能思維、有語言、會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動物。”是不夠全面或者說完善的,從近幾年體質人類學,考古學,文化人類學的反展來看,我們有必要重新給“人”下壹個更加完善的定義。

首先,從體質特征上來看,在壹段距離之外的壹位有洞察力的外星生物學家會把球型的腦袋看作人類生物學的壹個最主要的線索。在相對不長的壹段進化時間裏,人的大腦極大地增大了。三百萬年以前,南方古猿成年的腦容量為400-500立方厘米,跟黑猩猩和大猩猩的腦容量差不多。二百萬年之後,它的據推定的後代直立人的腦容量為1,000立方厘米左右。下壹個百萬年之中,尼安德特人的腦容量達到1,400-1,700立方厘米,而現代人的腦容量則為900-2,000立方厘米。在這個大腦擴展的過程中智力的增長是如此之大,以至於沒有任何有效的方法能測量它。通過少數幾種智力和創造力的基本內容比較,人類可以自行比較。但是客觀地把人類與黑猩猩及其他靈長類動物進行比較的標準還沒有發明出來。在很長壹段時間裏,人們把“能否制造和使用工具”作為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然而,進來研究發現,在動物中,黑猩猩能夠制造並使用工具來獲取石縫裏的白蟻。這說明“能否制造和使用工具”並不能作為人和動物的本質區別;另外壹種比較令人信服的說法是,直立行走和正面***乃是人和動物區別開來的重要標誌,前者拓寬了人類世界的視野,後者增進了個體之間的相互交流。原本以為自然界中只有人是沒有固定發情期的,但有壹次黃愛東西告訴我,人也好,動物也好,發情期都和太陽的照射有關,現在連城裏的老鼠都沒固定的時間了。

那麽,還有什麽東西在具體的行為表現上可以把人和動物區別開呢?想來想去,就只有飲食了。雖然老鼠、蟑螂等,跟人壹樣都是雜食動物,但懂得將食物在經過烹飪後再食用的,就只有人了。

由此可見,單從體質上看,並不能區分人與動物。我們知道,語言系統是人類特有的,那麽從語言方面,我們能否把人和動物區分開來呢?

我們每個人都有掌握語言的能力,這樣的能力只有人類才有的,其他動物,不管是會模仿人說話的鸚鵡,還是接近人類的猩猩,都是沒有的。掌握語言需要有發達的大腦和靈活的發音器官,也就是說,要有抽象思維的能力和發音能力。沒有概括,判斷,推理這些抽象思維能力,根本不可能掌握語言這樣的交際工具。在這方面,黑猩猩顯然比其他動物的智力高出許多,例如它喜歡吃白蟻,蟻洞小,爪子伸不進去,就知道找壹根又長又細的樹枝伸進東去,等白蟻爬到樹枝上後再取出來吃。這說明黑猩猩有相當強的分析判斷能力。人類祖先的智力原先不會與黑猩猩有本質的區別,但在發展中人類能夠把各種智力結合為壹體,發揮作用,而語言的運用又反過來有力的推動這些相互作用著的智力的發展。

不管是黑猩猩還是鸚鵡,在很長壹段時間裏,都作為“動物也用語言能力的證據拿出來反對語言是人類所特有的能力。但是經過許多的學者研究發現,黑猩猩能夠模仿聾啞人的手語,可是有很大的局限性;鸚鵡徒有伶牙俐齒,卻沒有分析抽象的能力,無法學會人類的語言。總之,語言是其他動物無法逾越的鴻溝。

我們由此就說人與動物的區別就是人有語言能力,把人的定義為“具有語言能力的高級動物”呢?我覺得這樣還是不全面的。我們不能把壹種動物與另壹種動物的某壹方面由於體質上的特征拿出來作為壹種動物的定義。例如某些動物與其他動物相比有很強的耐寒能力,我們能否把這種動物定義為“高度耐寒的動物”呢?顯然是不可以的。

如果想要給人壹個相對貼切的定義,就必須從文化人類學方面獲取資料。有人認為,人與動物的區別就在於人有心智,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分析抽象的能力,但這並不具體。我認為,從婚姻方面出發來把人和動物區分開來是有壹定的事實基礎的。我們知道,在所有的動物中,他們的婚姻是沒有人類這樣具有“文化”特征的。大多數動物還停留在“族內婚”或者“亂倫”階段。珍·古道爾博士在長期對黑猩猩的研究後發現,黑猩猩的婚姻是“亂倫”的。兒子成熟後可以與母親交配繁殖後代。因此可以認為“族外婚”及其行為的文化性,是人的又壹特征,因為所有的動物都是實施“族內婚”的,因而其行為還是本能的或者自然的。據考察,在原始社會中,譬如美洲的阿爾貢金族印第安人中,“圖騰”壹詞的原始含義是“他是我的壹個親屬”或者“我是壹個他的親屬”,其言下之意為“我們原來不是親屬”,這就強調了兩個族群之間的聯姻關系。因此,作為壹個氏族命名標誌的“圖騰”,也成為了晚期智人和族外對等婚制的標誌,現代智人,氏族制度和圖騰是三位壹體同時發生的。“族外婚”本身是原始人壹系列進化的結果。其中也包括制作工具和勞動在這種進化中的作用,自然不能構成對勞動作用的否定,但把“族外婚”視作人類起源的文化標誌,應當是可以的。

也許有人會對這種觀點持反對意見,因為在某些部落或者民族,同樣存在這“族內婚”或者“亂倫”的現象,我想這方面的原因應該有很多,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生長力的提高,部落內部與外界交往的加強,族內婚和亂倫現象最終會在人類社會消失,這應該算作人類社會發展的壹個階段。

最後我要談的是人的社會性,“狼孩”的故事證明了:只有稟具社會性的人,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像卡瑪拉那樣的“狼孩”,由於從小沒有進入人類社會,因此盡管在自然屬性上與人並無差異;但在本質上,卻始終不能算是完整意義上的“人”。然而,如果我們進壹步追問:為什麽人註定是社會性的存在物,而動物卻不選擇同樣的生活方式?我們就能發現,動物由於沒有自由自覺的本質,因此與它的自然存在直接同壹,不具備要求自身發展的種種有意識的復雜關系。而人卻不同,人能夠意識到:實現自身價值的勞動決非離群索居的個人單幹所能奏效;因此必然組成社會,依靠群策群力來達到這壹目的。這樣,“自由自覺”作為人所獨有的生命活動的性質,就不僅表現為人與自然的關系,也必然表現為人與自身的關系,並體現在人與他人的關系中,因為“人同自身的關系只有通過他同他人的關系,才成為對他來說是對象性的、現實的關系。”

通過以上從體質人類學,語言人類學和文化人類學方面粗略的分析,我們發現,要給人下壹個完整的定義是比較困難的事情。我們不能機械的把人的上述幾方面機械的綜合就作為人的定義,這樣顯然不能算作壹個科學的定義方法。但是,本文的目的就是要給人壹個定義,所以在文章的最後,我只能給人下壹個明知不妥的定義:“人是具有發達的語言能力,能夠制造並使用工具,實施族外婚的動物。”正如上面所說,這個定義顯然不能算作壹個科學的定義,我提出他,就是希望能夠有人來壹起探討他以得到更為科學的定義。

參考文獻:

1. 葉蜚聲 徐通鏘著,《語言學綱要》,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7.4

2. 朱泓等著 《體質人類學》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12

3. 林耀華等著 《民族學通論》 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19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