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在堅持以“華夏本位”為“經”的前提下,致力於文化認同。
任何壹個文化體系在與其他文化接觸時,都要經歷壹個沖突、刺激、自我調適、擴大和重新整合的發展過程。中華民族也不例外。在中國歷史上,各民族之間的關系呈現出復雜的局面,但不論以何種方式交往,各民族皆有自己的文化體系,存在著文化上的差異和競爭則是不可回避的事實。比如,導致中國歷史長期處於緊張狀態的邊疆遊牧民族的周期性南下,就與遊牧文化和農耕文化兩者在文化性格上的巨大反差有著很深的關聯。
第二,充分尊重邊疆民族的文化特性,對中華同質文化中的非漢族文化甚至異質文化表現出壹定程度的寬容。
雖然實現以華夏文化為主導的天下大壹統是“經”,但是這種美好理想和事業並不能輕而易舉地實現。畢竟,所謂的“天下”,事實上是壹個包含著不同文化區域,存在著不同文化層次的“天下”,即使在當代,文化的多樣性也始終是任何大的文化體系面臨的現實,今且如此,於古尤甚。考古學家蘇秉琦先生曾指出,早在史前時期,中華大地上就曾存在著大致同步發展的六大“文化區系”。這六大文化“區系”各有自己的文化淵源、特征和發展道路,因為區、系之內以及區、系之間的互相影響,才形成大致平衡而又不平衡的多元壹體。這種文化上的多元壹體格局並沒有隨著中國歷史向文明的突破和大壹統國家的發展而完全消失。歷史上,甚至在中原王朝行政所及的範圍內,也長期存在著文化的區域差別,著名者如中原文化、齊魯文化、三秦文化、燕趙文化、巴蜀文化、吳越文化、荊楚文化即各有特色,而在天高皇帝遠、中央政權鞭長莫及的邊疆地區,這種情況就更為突出。
第三,積極主動地吸納邊疆民族文化的優秀成分,豐富和改造華夏文化。
毫無疑問,各種文化都有其存在和發展的合理性,也都有其優點和自身的缺陷。於是,不同文化之間天然地存在交流的基礎和必要,這種交流事實上又引起不同文化之間的競爭,而為了在競爭中取得優勢,兼收並蓄,有選擇地學習對方的文化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湯因比曾指出:“把壹種文明在政治上統壹起來的大壹統國家大多數包含著另外壹種或多種文明的某些區域,也包含著自己社會中偏遠的蠻族地區。隨著時間的推移,原來成分復雜的臣民往往會在彼此之間建立起某種休戚與***的情感,仿佛是壹個***同人類家庭的孩子。他們的統壹性在政治上的象征就是他們生活於其中的世界國家。……正是鑒於這種情況,大壹統國家的建立者會承認和容忍自己統治範圍內的這種文化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