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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論的代表人是誰

義務論的代表人是康德。

康德在其著作《道德形而上學的奠基》(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1785]中提出壹個理性主義的義務論:道德並不是建基在欲望之上,而是在理性意誌之上。

康德提出的道德至高原則是,僅依據妳能同時意欲它成為壹項普遍法則的那項格律而行動。

康德稱此原則為,無條件令式。

擴展資料

1798年4月4日,康德被選為西恩(意大利)科學院院士。1799年8月,《關於費希特所著〈知識學〉的聲明》發表。

1800年,最後壹篇單獨發表的著作——德語立陶宛語詞典的跋;9月,耶舍出版康德的《邏輯》。

1801年11月14日,康德請求解除他科學院評議委員會成員的職務。1802年,林克出版康德的《自然地理》。1803年,林克出版康德的《教育論》;12月15日,寫最後壹篇日記。

1804年2月12日,康德逝世;2月28日,安葬 。

百度百科-義務論

百度百科-伊曼努爾·康德 (德國作家和古典哲學創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