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印書館的《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恒生指數期貨。以恒生指數為交易品種的期貨合約。恒生指數每點代表50港元,交易雙方按平倉或合約到期時的市場指數結算,不存在實物交割。
鑒於香港股票市場日益受到關註,對相關對沖工具的需求日益增加,香港期貨交易所早在1986年5月就推出了恒生指數期貨合約,隨後在1993年3月推出了恒生指數期權合約。1997年,恒生指數期貨交易量排名全球第六。股指期貨合約以恒生指數及其地產、公用事業、金融和工商業四個分類指數為基礎。合同分為四個月,即當月、下月和後兩個季度。當月是4月,所以合約分為4月恒生指數、5月恒生指數、6月恒生指數、9月恒生指數。4月合約現金交割後,合約變為5月合約、6月合約、9月合約和65438+2月合約,然後循環重復。合約價值等於合約的現行結算價乘以5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