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沖存貨
緩沖庫存
保險存貨
國際貿易常用詞語,意思是:
由某種商品協定的執行機構按最高限價和最低限價的規定,運用其成員提供的實物和資金,幹預市場和穩定價格。
其辦法是在最高限價和最低限價之間劃成三擋,即高檔、中擋、低檔。當市場價格漲到高檔時,拋售緩沖存貨的實物以維持價格在最高限價之下;在中檔時,不動用緩沖存貨;在低檔時,利用緩沖存貨的現金在市場上收購,把價格保持在最低限價以上。
其主要作用是:
用來避免在預料中的需求攀升或在各生產階段之間發生失衡而持有。高於平均需求所要求的存貨數量便可被稱為緩沖存貨。高水準的緩沖存貨量可以讓公司在面對需求出現預期外暴增情況的時候,還能繼續滿足客戶需求。不過,過量的緩沖存貨也可能產生高維護成本。由於各行各業的情況與需求有很大的差異性,因此也沒有壹個通用的規則可以用來斷定何謂過多的緩沖存貨。可是有壹個頗為適當的分析方法,那就是將公司的緩沖存貨拿來跟其所在行業的歷史需求型態作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