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戶型通常是小戶型,高舉架,面積在30-50平米,層高在4-6米左右。
LOFT在牛津詞典上的解釋是“在屋頂之下、存放東西的閣樓”。但所謂LOFT所指的是那些“由舊工廠或舊倉庫改造而成的,少有內墻隔斷的高挑開敞空間”。雖然銷售時按壹層的建築面積計算,但實際使用面積卻可達到銷售面積的近2倍,高層高空間變化豐富。
LOFT的空間有非常大的靈活性,人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創造自己夢想中的家、夢想中的生活,絲毫不會被已有的機構或構件所制約。人們可以讓空間完全開,也可以對其分割,從而使它蘊涵個性化的審美情趣。從此,粗糙的柱壁,灰暗的水泥地面,裸露的鋼結構已經脫離了舊倉庫的代名詞,壹間間其貌不揚的舊式廠房裏,壹股新的氣息正在湧動,這就是LOFT生活。
戶型起源
20世紀40年代的時候,LOFT這種居住生活方式首次在美國紐約出現。當時,藝術家與設計師們利用廢棄的工業廠房,從中分隔出居住、工作、社交、娛樂、收藏等各種空間,在浩大的廠房裏,他們構造各種生活方式,創作行為藝術,或者辦作品展,淋漓酣暢,快意人生。而這些廠房後來也變成了最具個性、最前衛、最受年輕人青睞的地方。
作為房產類型,LOFT起源於西方,2000年之後LOFT才開始在國內市場出現。這種建築風格主要講求的是高大和開敞的空間,以及開放性和透明性。這種特性對於年輕購房者來說,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