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提出“整理國故”
國故,也有兩解,壹是:“國家所遭受的兇、喪、戰爭等重大事故”;壹是“指我國古代的學術、文化。”與“國家”之解差不離,清魏源《聖武記》卷十壹:“欲綜核名實,在士大夫舍楷書帖括,而討朝章討國故始。”(見《漢語大詞典》第三冊第637頁)。我們壹般是指第二種解釋。國故形成派別,當推1919年初,北大劉師培、黃侃等人支持下成立“國故社”,後胡適提出“整理國故”,強調“為真理而真理。”1923年,胡在《國學季刊》的《發刊宣言》裏指出:“‘國故’實在包括‘國粹’與‘國渣’兩部分,如不加以整理,就無法將兩者區分開來。”對歷史遺產要還以本來面目,“不還他們的本來面目,則多誣古人,不評判他們的是非,則多誤今人。”當初得到新文化運動提倡者的認同,但後來發生變化,魯迅等人曾對此作過批評,如有“和實社會實生活離開”等等。
國粹,“舊時指我國文化藝術中的精華。”鄧溥《寒瓊囑題郭頻伽手寫〈徐江庵遺詩〉》:“守闕抱殘非好事,神州國粹太飄零。”(《漢語大詞典》第三冊第645頁)五四時期胡適曾提出過“保存國粹”的口號,從字面上看沒有錯,但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魯迅也提出過不同的看法。如還原歷史,或從字義上審視也沒有什麽錯,與“國渣”是相對立的。
對古代文化遺產還是棄其糟粕,取其精華為宜。
三者之間的關系: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交叉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