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常見的標註方法有順序編碼制和“著者-出版年”制兩種。
參考文獻是指為撰寫論文而引用已經發表的有關文獻,是論文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參考文獻反映研究工作的背景和依據,向讀者提供有關信息的出處,論著具有真實、廣泛的科學依據,表明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嚴肅態度,還免除了抄襲或剽竊的嫌疑國內外檢索系統,通常不僅收錄論文的題名、關鍵詞、摘要,還收錄其參考文獻。
作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後”原則,具體格式是:姓,名字的首字母。銘、報刊名使用斜體字,如: 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 , English Weekly。期刊文章等:期刊文章的主要標註內容有: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刊名、年、卷、起止頁。
參考文獻著錄註意事項:
1、引用的文獻要求自己親自閱讀的原始報告或原著,避免引用像文摘、綜述之類的二、三手文。
2、屬於公眾熟知的教科書、具書之類-般不必引用。如:《新英漢詞典》、《現代漢語小詞典》、《大學英語》(全新版)教材、《新慨念英語》等。
3、內部資料、會議匯編等非正式出版物由於交流範圍有限,不宜引用。
4、參考文獻的篇目壹般也不宜太多太雜,要適當精選,壹般論文可選10篇以內 ,綜述可精選25篇以內。
5、參考文獻引用越新,就越能反映該領域研究的最新動向和成果, 壹般雜誌文獻要優於書籍。
6、參考文獻的撰寫格式要規範,有關項目盡可能完整,版次若屬第壹版可省略。其他版本說明需著錄。版本用阿拉伯數字序數縮寫形式或其他標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