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程度副詞
程度副詞表示動作行為或狀態、性質的程度。有的程度副詞表示某種情況的最高程度。這樣的程度副詞有“最”、“甚”、“極”、“絕”、“殊”、“太”、“尤”等。例如:
① 群臣爭功,歲余不決。高祖以蕭何功最盛,封為酂侯。(《史記?蕭相國世家》)
② 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財產,何得不蹶?(賈誼《論積貯疏》)
③ 便舍船,從口入,初極狹,才通人。(陶淵明《桃花源記》)
④ 嫪毒遂得侍太後,太後私與通,絕愛之。(《史記?呂不韋列傳》)
⑤ 四面險絕,無由升陟矣。(《水經註?清水》)
⑥ 老臣今者殊不欲食。(《戰國策?趙策》)
⑦ 臣愚以為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史記?主父偃列傳》)
⑧ 蒼本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善律歷。(《史記?張丞相列傳》)
以上八例中⑤“絕”充當補語,其他諸例中的程度副詞充當狀語。這壹組七個程度副詞中,“最”、“太”可以不譯;“甚”、“極”、“絕”、“殊”、“尤”等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非常”、“特別”義。
有的程度副詞表示在原來的基礎上更進壹層。這樣的程度副詞有愈、益、彌、加等。例如:
① 承相發病死,錯以此愈貴。(《晁錯傳》)
② 漢矢且盡,廣乃令持滿勿發,而廣身自以大黃射其裨將,殺數人,胡虜益解。(《史記?李將軍列傳》)
③ 退而修《詩》《書》《禮》《樂》,弟子彌眾。(《史記?孔子世家》)
④ 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梁惠王上》)
⑤ 朕親率天下農,十年於今,而野不加辟。(《漢書?文帝紀》)
這些例句中的程度副詞可以譯成“更”、“更加”等。
① 天子業出兵誅宛,宛小而不能下,則大夏之屬漸輕漢。(《漢書?李廣利傳》)
② 其後小吏畏誅,雖有盜 ,不敢發。……故盜賊寖多。(《史記?酷吏列傳》)
③ 春秋之時,王道寖‘壞。(《漢書?刑法誌》)
④ 項王乃疑範增與漢有私,稍奪之權。(《史記?項羽本紀》)
這些例子中的“漸”、“浸(寖)”、“稍”都是逐漸、漸漸的意思。但“稍”字又有稍微、略微義,例如:
益習其聲,又近出前後,終不敢搏;稍近益狎,蕩倚沖冒。(柳宗元《黔之驢》)
古漢語中表示稍微、略微、程度不深的副詞有“差”、“少”、“略”、“頗”等。例如:
① 今軍士屯田,糧儲差積。(《後漢書?光武紀》)
② 太後之色少解。(《戰國策?趙策》)
③ 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史記?項羽本紀》)
④ 臣願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
例① 的“差”是略微的意思;例②“少”,不是多少之少,也是稍微、略微義;例③的“略”也是略微義;例④的“頗”亦表程度較輕,可譯為約略、稍微。但是,“頗”有時也表示程度之高,相當於今天的“很”,例如:
① 唯袁盎明絳侯無罪,絳侯得釋,盎頗有力。(《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② 魯周霸、孔安國,洛陽賈嘉,頗能言《尚書》事。(《史記?儒林列傳》)
大體來說,在程度副詞中,表進壹層意思的“加”是現代漢語中沒有的;“稍”表逐漸,“少表”略微與今用法不同;“頗”字的二義中,今天現代漢語中只保留下表程度之高壹義。
二、 範圍副詞
範圍副詞修飾動詞或形容詞時,有的表範圍的全部,如“皆”、“盡”、“悉”、“悉”、“舉”、“徧(遍)、“鹹”、“畢”等;有的表全部範圍中限定的壹部分,如“唯”、“獨”、“但”、“僅”、“第”、“特”、“直”、“徒”等。表範圍的全部副詞相當於現代漢語的“都”、“全”。例如:
① 盎調為隴西都尉,仁愛士卒皆爭為死。(《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② 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史記?項羽本紀》)
③ 叔孫通因進曰:“諸弟子儒生隨臣久矣!與臣***為儀。願陛下官之。”高帝悉以為郎 。(《史記?叔孫通列傳》)
④ 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籥之音,舉欣欣然有喜色……(《孟子?梁惠王下》)
⑤ 公疾,徧賜大夫。(《左傳?昭公三十二年》)
⑥ 群賢畢至,少長鹹集。(王羲之《蘭亭集序》)
表限定範圍的副詞或用在動詞前,或用在名詞或名詞性謂語前,所限定的對象或動作行為,或是人物、事物。這壹類範圍副詞有“唯”、“僅”、“第”、“但”、“獨”、“特”、“直”、“徒”等,大體相當於現代漢語的“只”、“只有”。例如:
① 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論語?泰伯》)
② 江山之外,第見風帆、沙鳥、煙雲、竹樹而已。(王禹偁《黃岡竹樓記》)
③ 匈奴匿其壯士肥牛馬,量見老弱及羸畜。(《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
④ 至秦,焚書,書散亡益我,於今獨有士禮。(《史記?儒林列傳》)
⑤ 曹參雖有野戰略地之功,此特壹時之事。(《史記?儒林列傳》)
⑥ 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孟了?梁惠王下》)
⑦ 孫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有其實。”(《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這幾個表限定的範圍副詞中,第、但、獨、特、直、徒不但意義和用法基本相同,而且語音也相同或相近,是壹組音同或音近的通用字。這幾個字上古聲母均屬定母,具有雙聲關系;韻部,“徒”屬魚部,“特”“直”屬職部,“獨”屬屋部,“第”屬脂部,“但”屬元部,主要元產時相同或相近。
副詞“僅”在古漢語中有二義,壹是表示少,相當於“只”。例如:
① 狡兔有三窟,僅得免其死耳。(《戰國策?齊策》)
② 壹旦臨小利害,僅如毛發比,反眼若不相識……(《柳子厚墓誌銘》)
另壹義是表示多,有“幾乎”、“將近”的意思。這壹用法在中古開始出現。例如:
① 自兵興六十余日,戰所殺害僅十萬人。(《晉書?趙王倫列傳》)
② 佛之生也,遠中國僅二萬裏,其沒也,距今茲僅二千歲。(柳宗元《龍安海禪師碑》)
③ 槐花滿田地,僅絕行人跡。(白居易《昭國閑居》)
後面這壹意義的“僅”,讀音是jìn。
表分別、***同、相互主的詞有“各”、“***”、“相”等。這幾個詞都有稱代作用,是稱代性副詞,壹並在範圍副詞中加以介紹。例如:
① 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誌!”(《論語?公冶長》)
② 父老乃帥子弟***殺沛令。(《漢書?高帝紀》)
③ 君何不 太尉,深相結。(《漢書?陸賈例傳》)
但是“相”字除具有相互義外,很早就用於偏指,起偏指壹方的稱代性副詞的作用。例如:
① 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以與我鄭國爭土地。(《左傳?隱公十壹年》)
② 始吾與公為刎頸交,今王與耳旦墓旦暮且死,而公擁兵數萬,不肯相效。(《史記?張耳陳余列傳》)
例①“相從”是說讓許國服從鄭國,而不是兩國互相服從;例②是說陳余不肯救張耳,而不是說二人不肯互相救助。
三、 時間副詞
時間副詞用在動詞謂語前或句首,表示動作發生的時間,以及與時間有關的各種情況。
表示動作已經或曾經發生的時間副詞有“既”、“已”、“嘗”、“曾”等。例如:
① 鮑叔既進管仲,以身下之。(《管晏列傳》)
② 胡亥已聞扶蘇死,即欲釋蒙恬。(《史記?蒙恬列傳》)
③ 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版焉。(《燭之武退秦師》)
④ 梁王以此怨盎,曾使人刺盎。(《史記?袁盎傳》)
表示動作將要發生的時間副詞有“將”、“且”等。例如:
① 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則必有怵惕惻隱之心。(《孟子?公孫醜上》)
② 胡急擊之,矢下如雨。漢兵死者過半,漢矢且盡。(《史記?李將軍列傳》)
表示動作正在進行的時間副詞有“方”、“正”、“適”等。例如:
① 上方踞床洗,召市入見。(《史記?黥布列傳》)
② 禹夢車騎聲正讙,來捕禹,舉家憂愁。(《漢書?霍光傳》)
③ 此時魯仲連適遊趙。(《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
表示動作終究發生了的時間副詞有“終”、“竟”、“卒”等。例如:
① 然韓非知說之難,為《說難》書甚具,終死於秦,不能自脫。(《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② 陳涉雖已死,其所置遺侯王將相竟亡秦。(《史記?陳涉世家》)
③ 景帝立,釋之恐,稱病,欲免去,懼大誅至。用王生計,卒見謝,景帝不過也。(《張釋之列傳》)
④ 王即位二十七日,卒以淫亂廢。(《龔遂傳》)
四、 情態副詞
情態副詞有的用在謂語前表示對情況的強調和認定,有的表示壹種不敢十分肯定的估量。
表示強調或認定的情態副詞常見的有“固”、“必”、“誠”、“信”等。例如:
① 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許行》)
② 重怒難任,背天不祥,必歸晉君。(《韓之戰》)
③ 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故令人持璧歸,間至趙矣。(《史記?廉藺列傳》)
④ 臣北方之鄙人也,聞大王將攻宋,信有之乎?(《呂氏春秋?愛類》)
例① 的“固”可譯作“本來”;例②的“必”可譯作“壹定”;例③的“誠”可譯作“的確”;例④的“信”可譯作“確實”。
表估量、推測情態的有“蓋”、“殆”等。例如:
① 有能壹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論語?裏仁》)
② 玉之言蓋有諷焉。(蘇轍《黃州快哉亭記》)——玉,指宋玉。言,指宋玉《風賦》中的話。
③ 此殆天所以資將軍,將軍豈有意乎?(《三國誌?諸葛亮傳》)
④ 酈元之所見聞,殆與余同,而言之不詳。(蘇軾《石鐘山記》)
表估量的“蓋”、“殆”大致相當於現代漢語的“或許”、“大概”。
五、 否定副詞
古漢語常用的否定副詞有“不”、“弗”、“毋”、“勿”、“未”、“非”等。這些否定副詞語音相近,用法相通。
“不”“弗”同屬幫紐,韻部上“不”屬微部,“弗”屬物部,為陰入對轉。“不”的用法古今變化不大,它是壹個壹般的否定副詞,既可否定動詞,也可以否定形容詞;既可以否定及物動詞,也可以否定不及物動詞。例如:
① 卻子曰:“人不難以死免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鞍之戰》)
② 晉侯謂慶鄭曰:“寇深矣,若之何?”對曰:“君實深之,可若何?”公曰:“不孫。”(《韓之戰》)
③ 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孟子?公孫醜上》)
④ 緣木求魚,雖不得魚,無後災。(《孟子?梁惠王上》)
例①②的“不祥”“不孫”中的“不”作飾形容詞;例③“不”修飾不及物動詞;例④“不”修飾及物動詞。
“弗”相當於“不”。但先秦時“弗”後的及物動詞壹般不帶賓語,所以有的語言學家認為“弗”相當於“不+之”,即“弗”是由“不”和置於動詞前的賓語“之”壓縮而成。用“弗”否定的動詞不帶賓語的例子如:
① 愛***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鄭伯克段於鄢》)
② 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城濮之戰》)
③ 雖有至道,弗學,不知其善也。(《禮記?學記》)
④ 司馬夜引袁盎起,曰:“君可以去矣!吳王期旦日斬君。”盎弗信,曰:“公何為者?”(《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先秦時,“弗”後動詞也有帶賓語的,如“雖與俱學,弗若之矣。”(《孟子?告子上》)這種用法的“弗”看不出與“不”有什麽不同。兩漢及兩漢以後不但“弗”後動詞帶賓語的多起來,而且“弗”還可以用在形容詞前,表示對事物性狀的否定,也譯成“不”。例如:
① 上以灌夫為中郎將,數月,坐法去。後家居長安,長安諸公莫弗稱之。(《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② 吳起乃自知弗如田父。(《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③ 今呂氏王,大臣弗平。(《史記?呂後本紀》)
“毋”和“勿”同屬明母,與“不”、“弗”同為唇音字。“毋”、“勿”和“不”、“弗”的區別在於,“不”、“弗”表示壹般的否定,“毋”、“勿”用在祈使句命令句中著力於表示對某種行為的禁止或勸阻,前人稱之為“禁戒之辭。“毋”又寫作“無”。“毋”(無)、“勿”表禁止或勸阻可譯為“不要”、“別”。例如:
① 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
②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選進》)
③ 大毋侵小。(《左傳?誤用公十九年》0
④ 文帝曰:“卑之,毋甚高論,令今可行也。”(《張釋之列傳》)
⑤ 盟曰:“我無爾詐,爾無我虞。”(《左傳?宣以十五年》)
⑥ 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寡人之於國》)
“毋”(無)、“勿”用在敘述句中的動詞前,表示不實行某種動作行為,可譯為“不”或“不用”。例如:
① 若又勿壞,是無所 以重罪也。(《子產壞晉館垣》)
② 欲人勿知,莫若勿為。(枚乘《上書諫吳王》)
③ 用臣之計,毋戰而略地,不攻而下城,傳檄而千裏定。(《以書?蒯通傳》)
④ 君了食無求飽,居無求安。(《論語?學而》)
⑤ 子貢問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論語?學而》)
“未”屬明母物部,與上述各字音亦相近。在用法上,“未”表示事情還沒有實現,相當於現代漢語的“沒有”。例如:
① 小有人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鄭伯克段於鄢》)
② 卻克傷於矢,流血及屨,未絕鼓音。(《鞍之戰》)
有時“未”也用來表示壹般的否定,與“不”用法相同。例如:
③ 君未知戰。(《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④ 夫以疲病之卒禦狐疑之眾,眾數雖多,甚未足畏。(《赤壁之戰》)
“非”屬幫母微部。它的用法上的特點是:不只是否定後面的動詞,而是否定整個謂語,尤以否定名詞性詞哀思為多。例如:
① 今京不度,非制也。(《鄭伯克段於鄢》)
② 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晉靈公不君》)
③ 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求以求之者也。(《論語?學而》)
④ 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孟子?梁惠王上》)
⑤ 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孟子?梁惠王下》)
⑥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孟子?公孫醜下》)
例①②③是否定名詞性謂語,翻譯時,可譯成“不”加上適當的動詞,或譯成“不是”;例④⑤⑥是否定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誤用語,可譯成“不是”。應當註意的是,不管是譯成“不是”,還是譯成“不”加上其他動詞,“非”都不是系詞(判斷詞)或動詞,而只是壹個表否定的副詞而已。
六、 謙敬副詞
謙敬副詞是文言文中用來表示自謙或尊人的副詞。這類副詞往往由動詞或形容詞演變而來。當它們是動詞或形容詞時,詞義具體、實在;當它們成為表謙敬的副詞時,實際意義弱化或消失,僅僅表示壹種客氣或委婉。
表示尊敬別人的謙敬副詞常見的有“請”、“敬”、“幸”、“謹”、“蕙”、“辱”等。
“請”原本是動詞,是請求義,所帶賓語可以是名詞性的,也可以是動詞性的。例如:
① 為之請制。(《鄭伯克段於鄢》)
② 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鄭伯克段於鄢》)
③ 衛侯請盟,晉人弗計。(《城濮之戰》)
副詞“請”的請求義已弱化,用在動詞或動詞性詞組前,表示對方的尊敬。例如:
① 對曰:“忠之屬也,可以壹戰。戰則請從。”(《左傳?莊公十年》)
② 城不入,臣請完璧歸趙。(《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敬”本屬動詞,是尊敬義,往往帶名詞性賓語。例如:
① 敬鬼神而遠之。(《論語?雍也》)
② 敬老慈幼。(《孟子?告子下》)
副詞“敬”用在動詞前,表示對對方的尊敬,往往用在對自豪感中。例如:
① 孔子下車而前,見謁者曰:“魯人孔丘,聞將軍高義,敬再拜謁者。”(《莊子?盜跖》)
② 天子為動,改容式車,使人稱謝:“皇帝敬勞將軍。”(《史記?絳侯周勃世家》)
“幸”用在動詞前表示敬重,是對說方的行為動作使自己感到幸運,是自己所希望的。例如:
① 臣從其計,大王幸赦臣。(《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 於為河伯娶婦時,……幸來告語之。(《史記?滑稽列傳》)
“謹”原本形容詞,是謹慎小心義。用在動詞前表示敬理對方時,表示發出動作的壹主是認真而審慎的。例如:
① 誠若先生之言,謹奉社稷而以從。(《史記?平原君列傳》)
② 臣敞等謹與博士臣霸……議。(《漢書?截光傳》)
③ 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柳宗元謹上史館。(《段太尉逸事狀》)
“惠”的謙敬副詞用法由恩惠義的名詞“惠”演化而來。副詞“惠”加在動詞前,表示對方施的某種動作行為對己方是壹種恩惠。例如:
① 君惠吊群臣,又重命。(《國語?晉語》)
② 今在夫不忘文、襄之意,而惠立桓叔之後。(《史記?晉世家》)
“惠”經常用在動詞“顧”前,“惠顧‘是施恩顧眷義。例如:
① 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顧齊國……(《齊侯使晏嬰請繼室於晉》)
② 若惠顧敝邑,撫有晉國,賜之內主,豈惟寡君,舉君臣實受其貺。(《齊侯使晏嬰請繼室於晉》)
副詞“辱“亦由動詞演化而來,用在動詞前表示對方發出的某壹動作行為是屈尊而為。例如:
① 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顧齊國,辱收寡人……(《齊侯使晏嬰請繼室於晉》)
② 敝邑以政刑之脩,寇益充誅,無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館。(《子產壞晉館垣》)
③ 秦女曰:“子,壹國太子,辱在此。”(《史民?晉世家》)——子,指晉惠太子圉,時為質於秦。
④ 曩者辱賜書,教以慎於接物,推賢進士為務。(司馬遷《任安書》)
表示自謙的副詞有“敢”、“伏”、“竊”、“忝”、“愚”等。“敢”用在動詞前,表示發出動作的壹方自謙是冒昧而為,似乎本不當如此。“伏”往往用於臣對君的言辭中,以示臣對君的敬意。“竊”作副詞,有“私下”之意,以示發表意見的壹方所發議論或見解乃個人不成熟之私見。“忝”用在動詞前,表示有愧於任某職或進行某事,以表自謙。“愚”字表自謙自抑己方為闇昧不聰。例如:
① 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詰朝請見。(《城濮之戰》)
② 臣伏計之,大王奉高祖宗廟最相宜稱。(《漢書?文帝紀》)
③ 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李斯《諫逐客書》)
④ 臣忝當大任,義在安國。(《三國誌?魏書?三少帝紀》)
⑤ 愚以為營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陣和睦,優劣得所。(諸葛亮《出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