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二,三,四,五,陸地,七,八,九和十。
其余用文字表示的數字是:百、千、萬、億、元(圓)、角、分、零、整。
2001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國家推進漢字規範化,同時明確了繁體字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的範圍:
(壹)文物古跡;
(2)姓氏中的變體;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4)手寫碑文、招牌;
(五)出版、教學、科研所需要的;
擴展數據
繁體字,又稱繁體字,在歐美被稱為繁體字。壹般指漢字簡化運動中被簡化字取代的漢字,有時也指漢字簡化運動之前的整個漢字楷書和隸書書寫體系。繁體中文已經有三千多年的歷史了。直到1956年前,都是全球華人普遍使用的標準漢字。
目前,中國臺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漢字文化圈國家以及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海外華人社區仍在使用繁體字。在文物、異姓、書法篆刻、親筆題字和特殊需要的情況下,在中國大陸保留或使用繁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