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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貴族典故

清朝的服飾讓壹些特立獨行的王公貴族不滿,有些人寧願穿乞丐服來顯示自己的特立獨行。

在中國歷史上,隨著每個朝代的建立,都會有壹套固定的、程序化的服飾制度。《香港》《文匯報》近日發表文章稱,這種制度不僅由倫理道德維系,而且根深蒂固,因此要超越它並不容易。但是,隨著社會風尚的改變,尤其是當壹個王朝的控制力日漸衰弱時,在服飾上求新求異就會成為人們的必需品,從而引起正統人士的不滿,稱之為“服妖”,甚至認為這是亡國之兆。明清兩代就是明顯的例子。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壹個重要的任務就是推翻蒙元舊制度,包括衣冠制度。洪和朱元璋主要從面料、款式、尺碼、色彩四個方面確立了明代的服裝制度。這個服飾體系的中心內容是有貴賤之分,有不同種類的服飾。不同階層,不同等級的人,只能享受自己的服裝,不能混淆,更不能逾越。明朝法典規定,只有貴族和官員才能使用錦繡和絲織物,普通人只能使用絲綢和平紋紗。至於商人,因為處於四民之末,是朱元璋要大力鎮壓的對象,連絲紗都不準用,只能用絹布。著裝等級不是壹個笑話。整個洪武時期,朱元璋多次抱怨禁服,壹旦有人違反,就會受到嚴懲。當時禁止人們穿靴子,38名南京市民因違反這壹禁令而被放逐。

如此嚴格的服飾等級制度,符合朱元璋的小農經濟觀念,也部分寄托了“崇尚節儉、杜絕奢靡”和匡正風俗的理想。但是,服裝的單調,畢竟掩蓋了服裝原本的審美功能,尤其是社會總是在發展的,人們在著裝上對個性化和審美的追求,很難被壹紙禁令嚇倒。明中葉以後,商品經濟迅速發展,城市更加繁榮,王陽明心學等所謂“異端”逐漸深入人心,為改善人們的物質生活,特別是在服飾上突破傳統的等級鏈條奠定了基礎。壹時間,在江南壹些城市,各種服飾爭奇鬥艷,發展到極致時,便是“衣魔”的出現。有壹次,壹個隱居的官員進城,發現街上的學生學者都穿著紅絲束,嘴唇塗著紅脂,臉上抹著白粉,還抹著胭脂,穿著紅紫色的衣服,披著內衣,就像壹個美人。這位滿腦子正統思想的官員不禁感慨良多,於是改了壹首宋詩說:“我昨日進城,含著淚回來。”披著女裝的都是讀書人。"

其實官方的感嘆是多余的。《服妖》的出現,與其說是對傳統的反叛,不如說是凸顯了城市繁榮後商業社會的壹個特點。

如果說明朝的“侍妖”是以求美、爭美為特征,推動者是普通百姓,那麽清朝的“侍妖”則正好相反,成了壹種“討冷”的時尚,推動者是貴族子弟。摯友李孟復在《春日冰室野騎》中記載,自光緒中葉開始,北京的王公貴族“都喜歡裝乞丐”。他親眼看到壹個年輕人“臉色黝黑,光著腳,只穿了壹條小腿肚的褲子,長及膝蓋,骯臟而破爛,幾乎無法隱藏他的隱私。”踮起腳尖,磨破了”,但他的侍從竟有壹個“穿三品冠的人”,後來洗了臉,顯出“潔白如冠玉”。原來這個人其實是某宮的貝勒,化著用煤灰畫的“當代妝”。李孟復向朋友打聽,才知道這種帶著冷乞的時髦“當代妝”已經在北京的貴族中廣泛流行。後來經歷過義和團的李孟復不禁感嘆,這種“奉妖”是神州大地沈淪的征兆。